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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11家企業接受社會監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01日   來源:新疆日報

    1月22日,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第一號公告,依法對部分商品實行臨時價格干預。為什麼要對部分商品實行臨時價格干預?對此有關企業作何反應?目前新疆物價水平處於何種態勢?1月29日,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提價申報與調價備案同時進行

    自治區發改委綜合處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首先應當明確,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是依法進行的。《價格法》明確規定:當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部分商品價格採取限定差價率和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干預措施。

    這位負責人強調,這次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是針對近期價格顯著上漲做出的。據介紹,新疆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多年來一直維持在較低水平,2006年全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1.3%,但從去年6月開始,糧價出現明顯回升,隨之食用油、肉禽蛋等食品類價格也開始上漲,全年價格總水平漲幅達5.5%。在漲價的基本構成方面,食品類價格上漲12.6%,拉動價格總水平上升4.2個百分點,佔全部漲價因素的76.4%。在這種情況下,對主要食品價格實行臨時干預就顯得十分必要。

    這次自治區對全區11家企業實行了提價申報制度,這些企業分別屬於糧食加工行業、食用植物油行業和乳品行業,都是和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與提價申報制度同時實行的是調價備案制度,自治區發改委向各地州下發了《關於報送調價備案的商品目錄及企業名單的通知》,目前絕大多數地州已經提出了備案申請,其中烏魯木齊市的備案申請已經批准,並於1月28日向社會公佈,涉及需要進行調價備案的企業有8家。

    這位負責人還強調,目前的價格干預措施只是臨時的,一旦價格顯著上漲情形消失,就要及時解除。

    11家企業未提出提價申請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後,截至1月29日,11家企業中沒有一家企業提出提價申請,市場上主要農副産品價格也基本保持平穩。但最近南方地區普降大雪,造成交通不便,對外地蔬菜需求較大的烏魯木齊市場影響較大,新鮮蔬菜價格上漲比較明顯。對此,自治區發改委農産品和水資源價格處有關人士表示,正在積極和當地蔬菜協會協商,通過價格自律等方式保證蔬菜價格控制在合理範圍內。

    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實行後,自治區于近日派出6個檢查組到全疆各地進行督察,同時,要求全疆各價格監測網點加強價格監測的頻次,增加監測人力物力,發現價格異常情況及時分析,提出對策建議,為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春節臨近,物價問題牽動民心。自治區發改委近期將組織開展糧、油、肉、液化氣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化肥等農資市場的價格檢查,規範市場秩序,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記者還了解到,目前,新疆已經向各地市場投放了一批儲備糧和儲備肉,市場上糧食和肉類供應充足,食用油供應也保持了供需平衡。

    自治區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價格監管部門將依法嚴厲查處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物價、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規定履行提價申報、調價備案程序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典型案件及時曝光,全力保障新疆物價平穩運行。(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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