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安監總管一函〔2008〕24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切實做好金屬非金屬礦山
放假及受災影響停産後復産安全生産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春節期間放假、停産檢修以及南方部分地區因災害影響停産的金屬非金屬礦山,近日將陸續恢復生産。為切實做好放假、檢修及災害影響停産後恢復生産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産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視復産驗收工作。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將放假及受災害影響停産後恢復生産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切實抓緊做好。特別是冰凍災害地區的礦山企業,恢復生産仍存在很大的困難。各地區要制定復産驗收的程序和驗收標準,對重點礦井要加強監督指導,使復産礦山達到安全生産條件。
二、要建立復産驗收工作責任制。做到合格一個,驗收、復産一個,切實保障工作質量。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礦山不得恢復生産,監管部門要對驗收不合格的礦山下達限期整改指令,同時在當地媒體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對整改後仍達不到復産驗收標準的礦山,應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三、要督促礦山企業抓緊做好放假停産後恢復生産的準備工作。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法定代表人(包括實際控制人)是做好放假停産後復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認真組織做好復産前的自查工作。恢復生産前必須對全礦各生産系統進行全面、徹底檢查,地下礦山應特別檢查恢復送電、提升、通風、排水和巷道維護等環節,露天礦山要加強對邊坡穩定性的檢查。
四、切實做好抗災救災過程中的安全生産工作。因災害影響停電恢復送電的地區,企業要加強自備發電設備和內部電網的運行維護,為防止供電出現反復,要制定落實停電預案,一旦停電必須立即撤出井下作業人員。要監測監控井下水位,採取措施,防止淹井。要針對氣溫回升、冰雪融化可能引發的自然災害,做好坍塌、泥石流、山體滑坡等防範工作,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産安全事故。
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立即再次對金屬非金屬礦山復産驗收工作作出專項部署,及時將復産驗收工作和督促檢查情況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