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持創新登記註冊制度
■ 支持放寬市場準入條件
■ 支持提升行政服務效能
國家工商總局日前專題研究了《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促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意見》,同意支持有關政策。
支持創新登記註冊制度。1、推進“一審一核”制度,減少內部審批環節,明確審查、核準人員的職權和責任,進一步規範登記行為,提高登記效率。在實行“一審一核”制度的基礎上,在企業註冊崗位進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的探索、進一步提高企業登記人員素質,提高執法效能。2、條件成熟時,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開放總局企業名稱數據庫,授權其行使不冠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的受理權。3、符合條件的,積極予以支持,授予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濱海新區直屬分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權。
支持放寬市場準入條件。1、放寬企業名稱核定條件。企業註冊資本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3個以上大類的,允許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於表述企業所從屬的行業。2、放寬企業集團登記條件,鼓勵企業組建集團。母公司註冊資本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集團母子公司註冊資本總額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允許申請依法設立企業集團。3、支持新興産業、新興業態發展。凡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經營項目,只要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有利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都應予以登記;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明確的新興行業、新興業態,都要積極支持。4、放開汽車租賃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從事汽車租賃經營活動。5、拓展企業經營空間,保稅區內註冊的企業可以在保稅區外設立分支機構。6、鼓勵外國投資者來津開辦廣告企業。成立並運營三年以上,經營廣告業務為主的外國企業,可以依法設立獨資廣告企業;成立並運營兩年以上,經營廣告業務並有廣告業績的外國企業,可以依法設立中外合營廣告企業。外國投資者也可以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購買境內廣告企業的部分股權舉辦中外合營廣告企業,通過購買境內廣告企業的全部股權舉辦外資廣告企業。
支持提升行政服務效能。1、深化政務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擴大電子政務應用範圍,儘快實現企業設立、變更、登出登記,展銷會展覽會、動産抵押登記、著名商標、“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認定,廣告經營審批等行政行為的信息網絡化管理;全面推行外商投資網上年檢,試行“電子簽章”;提高營業執照當場發照率,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做到當場發照。2、下放《廣告經營許可證》審批登記權限,依法授權可以自己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分局負責《廣告經營許可證》的審批登記,實行分局核準、市局備案制度。3、創立每年一屆的“濱海新區廣告節”和“廣告論壇”,促進濱海新區企業提升商標宣傳意識,增強運用廣告策略開拓市場能力。4、建立全市知名商標數據庫,並以此為依託進一步規範,完善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工作,引導濱海新區更多的企業爭創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打造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産權和較強市場競爭力的知名商標。5、創新服務方式,拓寬服務範圍。建立企業聯絡員制度,為濱海新區特大型企業和市政府重點支持的項目提供專人、專項服務;完善天津紅盾網功能,開設在線解答欄目,為企業提供互動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