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用爆破器材“十一五”規劃綱要》的要求,為確保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安全、順利地舉辦,近日,國防科工委、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淘汰導火索、火雷管、銨梯炸藥相關工作的通知》,徹底淘汰相關安全性能差、污染嚴重的民爆産品。
通知要求:在2008年1月1日起,全國範圍內停止生産導火索、火雷管、銨梯炸藥後,2008年3月31日後,全國範圍內停止銷售導火索、火雷管、銨梯炸藥;2008年6月30日後,全國範圍內停止使用導火索、火雷管、銨梯炸藥。對逾期仍生産、銷售、使用的單位,將依法予以處罰。
淘汰導火索、火雷管、銨梯炸藥是國防科工委、公安部構建安全、和諧奧運社會環境的重大舉措,也是落實國家環保節能經濟政策的有力措施。上述通知的發出及相關政策的實施,既有利於社會治安大局的穩定,也有利於民爆行業的安全、健康發展,必將為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舉辦及各項大型活動的進行創造一個安全、良好的社會公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