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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四方面政策調整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1日   來源:新疆日報

    記者從20日召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兩基”攻堅迎“國檢”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國家和自治區從四方面出臺新政策,進一步調整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2006年至2009年,新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經費將由原來的約30.25億元增加到約50.43億元。

    一是向全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從去年秋季學期起,免費教科書覆蓋範圍擴大到全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所有學生,免費教科書的年補助標準從生均小學70元、初中140元,分別提高到90元、180元。從2008年春季學期起,還將建立部分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

    二是提高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從去年秋季學期起,中央出台中西部地區貧困寄宿生生活費基本補助標準,地方確定補助比例。中央財政對新疆按照落實基本標準所需經費總額的50%給予獎勵性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的生活費,小學每生每學年按500元進行補助,初中按750元補助。各地的寄宿生人數,以上一年教育事業統計數為準,貧困生按寄宿生的86%計算。

    三是提高農村中小學的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從去年秋季學期起,中央對中西部地區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確定的標準是:小學年生均經費300元,初中500元。

    四是提高農村校舍維修改造資金的補助標準。從去年秋季學期起,中央對中西部地區校舍維修標準每平方米普遍上調100元。同時提高了對高寒、高海拔地區的補助標準,並對新疆給予了照顧,對新疆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單方造價均按每平方米1000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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