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腐竹行業健康發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腐竹産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南、福建、江西、江蘇、浙江等5個省50家企業生産的50種産品(不涉及出口産品),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6.1%。
此次抽查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GB2711-2003《非發酵性豆製品及面筋衛生標準》、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及《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産品的管理規定》中規定的要求,對腐竹産品的感官、總砷、鉛、二氧化硫殘留量、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苯甲酸、山梨酸、脫氫乙酸、檸檬黃、日落黃、標簽等11個衛生安全的重要指標進行了檢驗。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1、部分産品檢出少量吊白塊(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是非食品原料,國家標準規定嚴禁在食品中添加甲醛次硫酸氫鈉。抽查中有個別産品檢出少量吊白塊(甲醛次硫酸氫鈉),其中有1種腐竹産品的甲醛次硫酸氫鈉實測值為0.08g/kg。
2、個別産品超範圍使用防腐劑山梨酸。強制性國家標準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腐竹等非即食的豆製品中不允許使用防腐劑山梨酸。抽查中有個別産品檢出山梨酸,山梨酸的實測值為0.5g/kg。
3、個別産品超量使用漂白劑,造成成品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強制性國家標準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腐竹産品中允許使用漂白劑低亞硫酸鈉,但二氧化硫殘留量應點0.2g/kg。抽查中有個別腐竹産品的二氧化硫殘留量實測值為0.5g/kg,超過國家標準規定要求的2倍多。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産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産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嚴肅處理。同時,對抽查中質量較好的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消費。國家質檢總局將繼續對腐竹産品質量進行跟蹤抽查,促使腐竹行業整體質量水平的提高,為消費者創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