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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臺關於促進天津市民營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4日   來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近日,天津市出臺《關於促進天津市民營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今後,天津市將進一步加大間接融資對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民營企業投融資機制,積極培育多元化民營企業金融仲介服務體系,全面落實天津市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吸引和支持各類仲介服務機構依法開展業務,為民營企業提供諮詢、保薦、會計、審計、法律、評估等仲介服務,逐步形成較為完善的多元化金融仲介服務體系。

    《意見》提出,有關部門將協助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民營企業中開展信用等級評定工作,評定信用戶,發展信用戶聯保體和信用戶共同體,對信用戶聯保體和信用戶共同體的信用戶發放信用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對産品有市場、經營效益好、貨款回籠快、社會形象佳、信用等級高的民營企業,推出商業分期貸款、快速信用證産品等信用貸款産品,形成多元化的企業融資方式。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信貸規劃,發展專營民營企業業務的特色分支機構,優化信貸結構,拓寬融資渠道,滿足大眾化和個性化融資需求。各銀行機構要積極發展面向民營企業的貸款零售業務,對能夠提供足值、有效抵押的民營企業,可以採取循環貸款辦法。市財政對在天津市註冊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向註冊資本在200萬元(含200萬元)以下的民營企業發放的貸款,按照年末貸款餘額超過基數增加的部分,給予一定的成本補償性資助。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客戶細分工作,重視內部流程改造,結合自身的市場定位和業務特點,根據審貸規則,為民營企業量身訂做、設計開發個性化的金融新品種,制定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發展規劃,按照小額分散的原則,安排專項額度,確保支持民營企業發展規劃的落實。

    《意見》提出,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在政策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通過信貸風險和收益的對稱性管理,根據民營企業貸款的風險水平、籌資成本、管理成本、收益目標以及市場利率水平等因素,科學測算和確定對民營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實行差別授權,不斷優化貸款審批流程,適度放寬審批權限,壓縮審批層級,簡化審批手續,推廣民營企業貸款打分卡技術,開設民營企業貸款“綠色通道”,不斷提高民營企業貸款審批的科學性、及時性和有效性。支持民營企業利用資天津市場直接融資。加快構建區域性資本交易市場,推動産權順暢流轉;建立健全創業投資機制,支持民營企業投資公司的發展;支持發展勢頭好、符合條件的民營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資天津市場再融資;支持民營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吸引境外機構和個人的投資和貸款;鼓勵信託投資公司發行民營企業股權信託計劃。

    《意見》還明確指出,要將企業上市培育服務工作前移,落實工作責任,組織有關部門制定、落實民營企業上市規劃。按照優選一批、培育一批、輔導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選擇規模大、效益好、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産品技術含量高的民營企業,納入天津市擬上市企業資源庫和在庫企業上市孵化機制。組織相關仲介機構,為有上市需求的民營企業提供多層次的培訓和配套服務,併為擬上市企業開設發行上市的強化培訓班,逐步完善天津市民營企業發行上市的培育體系,推動企業利用資天津市場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和比例。遵循行政許可“非禁即入”原則,按照市工商局印發的《關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進行工商登記的意見》的要求,吸引和鼓勵民營投資主體設立公司制、契約制、合夥制等多種組織形式的股權投資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積極發展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和産業投資基金,鼓勵民營企業以股權融資、知識産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引導風險投資基金對擬上市民營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為加快民營企業上市創造條件。根據民營企業的規模、信用以及融資後資金的用途,支持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民營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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