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全國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水利部決定組織九個巡視組,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一次全面巡視,檢查、指導各地的專項行動工作。
巡視組的主要任務是檢查、指導各地專項行動工作,掌握進度;調查各地成功經驗和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相應對策措施;調查、復核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的典型違法違規項目等。
巡視組由各流域機構具體組織,其中長江、黃河流域各組織2個巡視組,其他流域組織1個巡視組,巡視組成員由流域機構抽調人員交叉組成,組長由流域機構分管水土保持工作的負責同志擔任。同時,水利部要求部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至少參加一次巡視工作。本次巡視工作將於2008年4月中旬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