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認監委獲悉,2008年,我國認證認可的工作重點是,強化行政監管,建立認證認可全過程監管模式,全面提高認證認可公信力、貢獻力和生命力。
按照企業全備案、産品全登記、檢測全報告的目標,今年將與認證認可有關的企業、機構、人員和工作環節全部納入監管環節,從根本上提高認證有效性。
加強從業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認可“紅黃線”,嚴把準入關。建立退出機制,對不合格的認證機構、從業人員堅決清理出局,對嚴重違法違規者,建立“黑名單”制度,實行行業終身禁入。從源頭上提高認證機構和從業人員素質,規範認證行為。
強化認證結果的監管,建立認證有效性評價和追溯機制,加大強制性認證(3C認證)産品、食品註冊登記企業、管理體系有效性監督檢查力度,跟蹤認證有效性的持續運行情況,對不合格産品和企業,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例如,對強制性認證産品實施分類管理制度,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對小、散、亂的産品和企業從源頭到市場集中清查整治。建立認證質量責任溯源制度,明確認證各相關方的責任,建立指定認證機構、標誌管理機構、信息管理機構的全過程質量追溯體系。推動日常監管全過程控制制度和證後監管的專項基金制度,對強制性産品認證諮詢機構、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進行全過程的監管,要求各認證機構每年留出所收取的認證年金的固定比例作為證後監管的專項基金,保障後續措施的有效執行。建立認證監管信息發佈制度和問題産品召回制度,對強制性認證産品所涉及的國家監督抽查數據、市場抽查數據、風險警示通告信息、專項監督檢查數據定期進行分析,並定期公佈,統一向社會通報産品有效性抽查的結果和處理決定,公開抽查不合格企業的相關信息,對嚴重違規企業重點曝光。對違紀違規的不誠信企業、指定技術服務機構、諮詢機構、工廠檢查員建立“黑名單”制度,強化認證證書暫停、撤銷、登出工作的管理。
發揮認證監管部門的整體效能,強化地方認證監管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重點充實地方質檢部門的認證監管力量,在各省級質檢部門設立認證監管機構的基礎上,市、縣級質檢部門有專人負責認證監管工作,有條件的設立專門監管機構。
完善認證認可工作體系,促進其法制化、科技標準化、信息化和規範化,提升認證認可的整體工作水平,塑造中國認證認可優良的行風和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