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人民群眾特別是低收入群眾生活水平不因價格上漲而降低,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天津市從2008年開始,在全市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體生活補助聯動機制(以下簡稱聯動機制)。聯動機制以城市低保戶和特殊困難救助戶為補助對象,納入聯動機制的補助範圍。在此基礎上,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展聯動機制的補助範圍。
聯動機制以每月“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比上年同期累計上漲幅度超過3%為啟動點,即當價格指數上漲超過3%時,啟動聯動機制。根據上月“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累計上漲幅度,確定本月發放的補助數額。價格指數漲幅低於3%的月份,不再給予補助。價格指數上漲幅度達到和超過15%時,另行研究補助標準和辦法。“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由國家統計局天津調查總隊負責按月提出,補助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現行低保資金補助辦法執行,民政部門負責按月及時發放到位。
當價格指數連續出現上漲,達到較高水平時,天津市人民政府將根據情況,適當調整城市低保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