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山東省濰坊市待命名“國家衛生城市”進行公示的公告
2008年3月11日—14日,全國愛衛辦組織有關專家對山東省濰坊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進行了考核鑒定。考核組認為,濰坊市通過多年堅持不懈地開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推動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了環境衛生面貌,加強了衛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眾的文明衛生意識,整體衛生水平達到了《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的要求。
根據《國家衛生城市考核鑒定和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為了保證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的質量,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全國愛衛辦決定對山東省濰坊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周。
如有不同意見,可于2008年3月30日前,以信函形式向全國愛衛辦舉報,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準。舉報內容要求真實。
通訊地址:
山東省西直門外南路1號
全國愛衛辦一處
郵編:100044
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