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個國外貸援款項目2007年度公證審計結果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有關國外貸援款協議的規定,審計署于2007年對由中央單位執行或組織執行的117個國外貸援款項目2006年度財務收支和項目執行情況,遵照國際審計準則和中國國家審計準則進行了公證審計,向國外貸援款機構出具了126份審計報告(其中有5個項目,按照國外貸援款機構的要求,每個項目各出具了1份以上的審計報告)。
一、基本情況
2007年度審計的117個國外貸援款項目,包括貸款項目28個、援助項目89個。按貸援款機構劃分,其中世界銀行項目46個,亞洲開發銀行項目8個,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項目27個,蒙特利爾多邊基金項目11個,全球環境基金項目13個,英國國際發展部項目5個,歐盟、亞歐信貸資金、日本社會發展基金及其他項目共7個。這117個項目的計劃投資總額折合人民幣1732.74億元,其中協議利用外資額386.69億元 (49.52億美元);截至2006年12月31日,項目累計完成投資額折合人民幣1100.19億元,其中累計利用外資額245.51億元(31.44億美元);項目涉及農業、能源、交通、教育、衛生、城市建設、環境保護等領域。
在出具的126份審計報告中,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119份,佔94.45%;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6份,佔4.76%;拒絕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1份,佔0.79%。
審計結果表明,大部分項目執行單位能夠認真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貸援款協議,真實、公允地記錄和反映項目經濟活動,保證了項目的順利實施。這些項目的實施取得了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在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借鑒國際先進管理經驗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審計也發現在財務核算、資金管理和項目實施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國內配套資金未及時、足額到位。存在此問題的有11個項目,佔項目總數的9.4%;未及時、足額到位資金為142 194.17萬元,佔117個項目應到位配套資金總額854.68億元的1.66%。
(二)項目資金滯留。省、市、縣財政部門或項目單位滯留項目資金,導致不能及時撥付到位的項目有4個,佔項目總數的3.42%,涉及金額3 127.82萬元。
(三)違規招投標。未嚴格按照貸援款協議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的項目有4個,佔項目總數的3.42%,涉及金額2 780.12萬元。
(四)財務管理不規範、會計核算不合規。有42個項目(佔項目總數的35.90%)不同程度地存在財務管理不規範、會計核算不合規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未按規定設置賬簿,會計核算不完整,賬務處理不正確,支出證據不充分,往來賬款清理不及時。
(五)項目實施進度緩慢。項目建設內容未按計劃如期完成、項目投資完成額比例偏低或提款報賬進度較慢的項目有23個,佔項目總數的19.66%。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處理和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機關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提出了審計意見和建議;對於違反國家規定的問題,審計機關已依法下達審計決定書,進行了處理。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各項目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整改。截至2007年11月底,大部分問題已整改到位,其餘問題正在整改中。其中:未及時、足額到位的142 194.17萬元配套資金中,有98 991.12萬元已到位,整改率為70%;滯留的3 127.82萬元項目資金中,有2 766.16萬元已經撥付到位,整改率為88%。針對違規招投標的問題,有關項目單位加強了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與監督,進一步規範了項目招投標工作。針對財務管理不規範、會計核算不合規的問題,有關項目單位調整了相關賬目,健全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加強了對財務人員的培訓。針對項目實施進度緩慢的問題,有關項目單位通過抓緊設備採購和加強項目工程進度管理,加快了項目建設進度;通過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報賬程序和加強業務培訓等途徑,加快了提款報賬速度。
附件:
1.國內配套資金不到位問題及其整改情況表
2.滯留項目資金問題及其整改情況表
3.違規招投標問題及其整改情況表
4.存在財務管理不規範、會計核算不合規問題的項目清單及其整改情況表
5.項目實施進度緩慢問題及其整改情況表
(本公告中美元折算人民幣按2006年12月31日基準匯率1美元兌7.8087元人民幣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