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務要聞>> 部門信息
 
國土資源部:國家級地價動態監測擴至105個城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8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記者從國土資源部日前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地價動態監測工作的通知》中獲悉,自今年起,按照“重點區域、重點監測”的原則,國家級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系統覆蓋範圍將從50個重點城市擴大到105個城市。新增城市自今年第二季度起,要按時將監測成果報國土資源部。同時,繼續擴大省級試點範圍,鼓勵有條件的省(區、市)按照統一的工作要求和技術規範,開展行政區域全覆蓋的地價動態監測工作。

    各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按照國土資源部統一部署,加強對有關城市的監督和指導,配合開展復查考核等監督檢查工作。繼續擴大省級試點範圍,鼓勵有條件的省(區、市)結合有關要求,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地價監測工作。各相關城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本城市地價監測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管理,落實配套經費,落實一家事業單位或土地評估機構作為技術承擔單位,落實一定數量的土地估價師作為標準宗地信息採集人員。要建立聯絡員制度、技術承擔單位與土地估價師備案制度。

    關於監測範圍與標準宗地的設立、備案與更新,原則上以城市建成區為準,不得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紅線範圍。工業用地地價動態監測範圍以工業集聚區(開發區、工業園區)為主,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在監測範圍內,按照有關要求,劃分地價區段,設定標準宗地。初次納入監測範圍的城市,首次設定的監測範圍及標準宗地須上報。已有監測城市,每年須對監測範圍、地價區段及標準宗地進行重新確認。因城市規劃調整、主城區調整等原因確需變更監測範圍的,或因監測範圍變化、宗地性質發生根本變化、宗地滅失等原因需要刪除、更換、補充標準宗地的,要重新上報。

    在監測信息採集方面,土地估價師負責標準宗地的日常維護與季度、年度監測信息採集。每宗標準宗地分別由兩名土地估價師獨立完成信息採集和報送工作。技術承擔單位負責對土地估價師提交的標準宗地價格信息進行初步審核、整理、匯總,形成匯總表格,測算地價動態監測指標數據。同時,定期採集土地市場數據、標準宗地基礎數據及城市基準地價數據等。技術承擔單位和土地估價師隊伍,應保持相對穩定,保證獨立、客觀地開展工作。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監測城市要適時開展基準地價更新工作,凡現有基準地價已3年以上未更新的或當地地價水平已發生重大變化的必須更新,並將更新後的基準地價成果上報。為保證監測工作質量,部將定期組織對各城市開展實地復查考核工作,並按年度評比各城市工作情況。復查考核結果要向社會通報,並與參與工作的土地評估機構資信等級評定等挂鉤。

    目前,地價動態監測的城市主要包括全國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環渤海地區、長江沿線經濟帶等經濟發達區域的重點城市。監測系統已經為政府部門全面準確把握土地市場運行態勢、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參與宏觀調控發揮了重要作用。(國土資源報 劉振國)

 
 
 相關鏈結
· 浙江對閒置房地産用地徵繳增值地價遏制浪費
· 國土資源部等九部門組織15個督查組將赴各地督查
· 國土資源部審議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送審稿
· 國土資源部:2007年徵收礦産資源補償費89.6億元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