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越南30日在萬象簽署諒解備忘錄,把南寧-河內經濟走廊和中越邊境友誼關跨國口岸納入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跨境運輸協議框架。
中國交通運輸部副部長翁孟勇和越南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黎孟雄在協議上簽字。出席今天簽字儀式的還有亞洲開發銀行副行長勞倫斯·格林伍德。
格林伍德説,這項協議的簽署是《大湄公河次區域便利貨物及人員跨境運輸協定》逐步實施的一個具體體現。他説,迄今,該協定已涉及次區域內的11條大通道以及16對邊境口岸,正為地區經濟的發展産生日益重要的作用。
老撾、泰國、越南于1999年11月簽署《大湄公河次區域便利貨物及人員跨境運輸協定》,2001年至2003年,柬埔寨、中國和緬甸也先後加入這一協定。此後6國逐步完成了協定全部17個技術附件和3個議定書的談判和簽署工作。大湄公河次區域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適合本地區實際的便利貨物及人員跨境運輸的法律文件。
根據協定,次區域6國跨境客貨運輸將逐步享受到交通、海關、質檢和邊檢部門在口岸實施的單一窗口和一站式聯檢服務,使運輸更加便利,從而促進6國間的經貿發展和人員往來。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機制形成于1992年,成員包括中國、柬埔寨、老撾、緬甸、泰國、越南6國,宗旨是加強經濟聯絡,消除貧困,促進發展。(黃海敏 高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