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黨委辦公室文件
國資黨辦組織[200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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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中央企業先進基層黨組織
優秀共産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
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
黨的十七大對全面推進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作出了戰略部署,對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為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中央企業黨的建設,鞏固和發展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健全和完善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進一步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進一步廣泛深入地開展中央企業“創建先進基層黨組織,爭當優秀共産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活動(以下簡稱“創先爭優”活動),國資委黨委決定,在2008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中央企業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産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保證效果
中央企業各級黨組織要把“創先爭優”作為黨建工作中的一項經常性活動,加強領導,認真制訂和完善“創先爭優”活動方案,使活動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要把“創先爭優”活動與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結合起來,與全面鞏固和發展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成果結合起來,與企業的生産經營、改革發展穩定結合起來。通過“創先爭優”活動,進一步弘揚先進精神,樹立模範典型,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提高黨員素質,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要及時總結本企業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典型經驗和好的做法,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大力宣傳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的先進經驗和事跡,在黨內形成爭作貢獻、爭當表率、永葆先進性的長效機制。
二、推薦條件
(一)先進基層黨組織的基本條件:
1.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企業改革發展的正確方向,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在企業改革、發展、穩定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有資産保值增值作出重要貢獻。
2.全面落實企業黨組織建設的基本任務,認真貫徹落實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的四個長效機制文件精神,鞏固和擴大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取得新成效;與時俱進,不斷改進和創新黨建工作,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參與重大問題決策,黨組織堅強有力,黨員發揮作用突出。
3.尊重人才,以人為本,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人才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
4.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在企業改革發展穩定中的積極作用。
5.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領導班子政治素質好、經營業績好、團結協作好、作風形象好。
(二)優秀共産黨員的基本條件: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自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用新時期黨員先進性的要求規範自己的行動,理想信念堅定。
2.模範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本職工作,勇於開拓創新,業務精湛,成績突出;誠心誠意為職工群眾服務,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甘於奉獻。
3.堅持黨性原則,廉潔自律,敢於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作鬥爭,在危急關頭,能挺身而出;密切聯絡群眾,誠實守信,在黨員和群眾中表率作用突出,受到黨員和群眾的普遍讚譽。
(三)優秀黨務工作者的基本條件: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自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2.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終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
3.自覺學習黨的建設理論並運用於實踐,熱愛、熟悉黨務工作,在企業黨建實踐與創新工作中成績突出。
4.黨性強,作風正,堅持原則,廉潔奉公,敢於同腐敗行為作鬥爭。
5.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密切聯絡群眾,在黨員和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6.從事企業黨務工作兩年以上。
三、推薦範圍和名額
(一)推薦範圍包括中央企業總部和中央企業在各地的所屬企業。
(二)推薦名額原則上按中央企業黨組織數及黨員數進行分配,詳見《中央企業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産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推薦名額分配表》。
四、推薦辦法和要求
(一)以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為單位,具體負責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審查把關和有關材料的整理上報。
(二)推薦對象原則上應是本企業表彰對象,同時要向生産經營和科研工作第一線傾斜。在推薦過程中要堅持標準,認真把關,對確定的推薦對象要進行認真考察,多方面聽取基層黨組織、黨員、職工群眾及紀檢部門的意見。企業推薦數不超過分配名額數(名額數較少的企業,在總名額不變情況下,經與國資委黨委組織部溝通後,可在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産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三項之間進行調整)。
(三)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按要求填寫《中央企業先進基層黨組織推薦審批表》、《中央企業優秀共産黨員推薦審批表》、《中央企業優秀黨務工作者推薦審批表》和《中央企業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産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推薦排序表》,同時附20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一式四份(其中排序表和事跡材料需附軟盤,審批表和排序表中填寫的單位、姓名及職務要準確規範),于2008年5月10日前報送國資委黨委組織部。
(四)國資委黨委成立評審委員會,依據評選標準對各中央企業黨委(黨組)推薦上報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資格審查,評選確定擬表彰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提交國資委黨委研究決定。
(五)召開國資委黨委會,研究決定受表彰的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産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名單。
(六)經國資委黨委研究決定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在國資委網站上公示一週。公示期間如有問題反映,其所在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要對有關情況進行説明,如確有問題或不能及時上報説明情況的,經國資委黨委領導同意,取消該集體或個人的受表彰資格,不再補報。
國資委黨委組織部聯絡人:靳建平、姚大虎
聯絡電話:010-63193315、63193327
傳 真:010-63193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