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出臺十項舉措,促進天津市2008年高校畢業生就業。
一是加大從高校畢業生中考錄公務員的力度,各級機關特別是縣、鄉級機關,將加大從高校畢業生中考錄公務員的力度,基層公安、司法、工商、稅務、質檢等執法部門新增人員,應首先從高校畢業生中考試錄用。二是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的街道居委會事業編制專職幹部招聘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城市社區建設中,要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在社區管理、高技術服務等新興社會工作崗位就業”的要求,街道居委會補充事業編制專職幹部時,要面向高校畢業生,開展公開招聘。三是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全市國有企事業單位補充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將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擇優錄用。由市或區縣政府組織的各類重點工程和項目,所需人員應優先從高校畢業生中錄用。四是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全市農村基層制訂的2008年增人計劃,應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安排落實。繼續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五是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民營企業中工作。到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在人才流動、人才培養、職稱評定、人事人才服務等方面的待遇,與公有制單位的工作人員一視同仁。到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工作並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高校畢業生,今後到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其繳費年限可合併計算為工齡。六是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對以自由職業、短期職業、個體經營等靈活方式在天津市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仲介機構在創業培訓、政策諮詢、檔案管理、社會保險繳納和保險關係接轉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務。七是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工作。對參加國家有關高校畢業生支援服務西部項目計劃,到西部地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在工齡計算、報考公務員或參加國有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方面,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八是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在認真考察用人單位工作崗位、工作環境的基礎上,確定一批條件合適並有積極性的企事業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 以天津市生源尚未就業的畢業生為主,有計劃地組織他們參加為期3至6個月的就業見習,幫助畢業生提升就業能力,擴大就業機會。九是提高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水平,發揮人才仲介機構的作用,採取多種形式,在高校畢業生中免費開展政策諮詢、就業指導和就業推薦等公共就業服務。積極組織開展公益性的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會,積極參與每季度定期舉辦的網上聯合招聘活動和每年一屆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活動,進一步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信息網絡。對離校後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和家庭經濟困難並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給予重點幫扶。十是加強對人才市場的依法監管,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的合法權益,創造良好的人才市場環境。(記者 張鳴岐 實習生 袁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