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水利部在京召開全國違規水電站清查整改工作座談會。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在會上強調,要紮實做好違規水電站清查整改的各項工作,確保2010年全面完成整改任務,促進農村水電又好又快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胡四一對近年清查整改違規水電站成效給予肯定。他指出,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我國農村水電發展迅速,在解決農村用電,加快農民脫貧致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近年來,由於管理職責不清、監管不力、規劃滯後,缺少相應的法律法規等原因,在農村水電的快速發展中,一些地方也出現了搶佔資源、無序開發、違規建設等問題,産生了一批無立項、無設計、無監管、無驗收的違規水電站,損害了農民利益,破壞了生態環境,引發了水事糾紛,重大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産造成了損失。
胡四一説,針對上述問題,國務院領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實加強農村水電建設管理。水利部高度重視,從2003年開始先後下發了制止無序開發、清查“四無”水電站和加強農村水電建設管理等一系列文件,在全國範圍內對違規水電站展開了拉網式的清查和集中整治。在地方各級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通過各級水利部門的努力,全國違規水電站清查整改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清查整改工作查明了違規水電站基本情況,遏制了違規水電站多發勢頭,加強了法規和制度建設,積累了寶貴經驗,為進一步清查整改違規水電站奠定了基礎。
胡四一指出,當前全國水利系統正在深入學習和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全國兩會精神,認真落實全國水利廳局長會議提出的發展民生水利的各項任務,積極開展冰雪災害災後重建的各項工作。農村水電是民生水利的重要內容,雖然違規水電站清查整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是由於各省情況不同,工作進展不平衡,還有相當一部分違規水電站沒有整改,一些電站整改的難度還很大,存在安全隱患,需要加大力度,進一步做好違規水電站清查整改工作,促進農村水電科學、有序、可持續發展。
胡四一要求,紮實工作,全面完成違規水電站清查整改。
一是提高認識,明確目標。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水電工作,把農村水電作為農村重要的基礎設施,要求與農民利益、地方發展、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結合起來,走科學、有序、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全面清查整改違規水電站,加強農村水電建設監管,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建設民生水利,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具體體現,是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近期的重要工作任務。目前還有近三分之一的違規水電站沒有得到整改,各地要明確全面完成整改任務的時間表,提出整改期限,逐一落實。對不符合規劃、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違規水電站,今年務必完成整改,力爭到2010年全面完成整改任務。
二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主動向政府領導彙報,以得到重視和支持。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形成合力。要借鑒前一階段工作經驗,按照整改實施方案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層層簽訂責任狀,逐一落實行政責任人,並向社會公佈。
三是依法監督,分類指導。各地要認真貫徹《水法》《防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水利部和地方政府有關文件的要求,加強監督檢查。要加強調查研究,區分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指導。對於符合規劃,通過整改可以滿足安全運行條件的,要按規定進行安全鑒定並完善相關手續,及時銷號;對不符合規劃或雖然符合規劃但安全隱患嚴重,經過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要採取必要措施,切實整改到位。要及時總結整改工作經驗,加強信息溝通,有效推進整改工作。
四是建立長效機制,防止産生新的違規水電站。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要求,編制和修訂中小河流水能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對不符合規劃的項目,一律不得審批、核準,更不得開工建設;要按照合理開發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的原則,嚴格規範農村水電建設項目審批、核準程序;要加強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嚴格工程開工報告制度,嚴格水庫大壩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工程驗收制度;要堅決貫徹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胡四一強調,要紮實做好違規水電站清查整改的各項工作,確保2010年全面完成整改任務,促進農村水電又好又快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國家安監總局、國家電監會有關負責同志出席會議並講話,參會省、市、自治區代表在會上作了典型發言,水利部水電局負責同志作了總結講話。水利部有關司局,部分省(直轄市、自治區)水利廳的分管領導,全國各省農村水電局(處)主要負責同志和典型單位代表參加了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