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林業局新聞辦公室了解到,2007年,國家林業局對27個省(區、市)40個縣的森林採伐限額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果表明,全國森林採伐限額制度執行情況總體良好,超限額採伐勢頭基本得到遏制。
在抽查的40個單位中,有37個單位的林木採伐量低於年度森林採伐限額,佔抽查單位總數的92.5%。在抽查的1363個採伐小班中,有1010個採伐蓄積量在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範圍內,佔抽查總數的74.1%。全國伐區憑證採伐率平均為65.3%,發證率平均為70.6%,發證合格率平均為83.2%。
檢查結果同時表明,當前林木採伐管理形勢依然嚴峻,突出表現在林木採伐量超森林採伐限額、超林木採伐許可證所規定的數量採伐、管理部門不依法行政等3個方面。其中,四川省鹽源縣、江西省安義縣超森林採伐限額採伐,分別超16.7%、7.8%;江西省宜黃縣、湖北省通城縣等6個縣50%以上的有證採伐小班超林木採伐許可證所規定的數量進行了採伐;海南省瓊海市人民政府出臺違反《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導致瓊海市超限額採伐10.3萬立方米,超134.1%;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林業局超森林採伐限額下達木材生産計劃超4100立方米;河北省石家莊市林業局超商品材限額下達木材生産計劃超406立方米;貴州省雷山縣在雷公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違法核發171份林木採伐許可證,發證採伐量462立方米;雲南省隴川縣、廣東省封開縣使用工業原料林採伐指標一般商品材3.8萬立方米和2.05萬立方米。
國家林業局要求,各林業管理部門切實加強森林採伐限額管理,認真落實領導幹部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的責任;全面清查,進一步規範林木採伐管理;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林木採伐管理限額制度,鞏固各項改革成果;依法依紀追究超限額採伐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