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廣西安排種糧農民農資綜合直補資金達16.3億元,比去年增加近10億元。這意味著今年自治區種糧農民將得到更多的補貼。今年補貼資金將向全區22個重災縣適當傾斜。
今年自治區對種糧農民農資綜合直補資金分配的原則仍維持上年按平均種糧面積和平均糧食産量計算分配,即按照自治區統計局提供的全區各市縣2006-2007年兩年種植水稻及玉米的平均播種面積和兩年種植水稻及玉米的平均産量,並按自治區補貼資金總額的60%和40%權重作為自治區對市縣計算分配補貼資金。
自治區人民政府剛剛通過的《廣西2008年對種糧農民農資綜合直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今年自治區對種糧農民農資綜合直補的平均補貼標準為40.78元∕畝,比去年補貼標準提高了1.52倍;市級的補貼標準最高為46.24元∕畝,最低為36.88元∕畝;重災縣的補貼標準最高為51.66元∕畝,最低為37.80元∕畝。各縣對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可在自治區下達的綜合直補資金總額內,根據當地農戶實際種糧面積分配,並按經公示無異議的種糧面積計算出全縣的平均補貼標準,將補貼資金分解到農戶。
《辦法》要求,補貼資金的兌付由鄉鎮財政所具體負責,各地原則上要通過中國農民補貼網,採取“一折通”的形式將補貼資金直接兌付給農戶。各鄉鎮財政所要繼續為每戶種糧農民(含自治區直屬農林場實際種植水稻及種植玉米的職工,下同)在當地金融機構開辦補貼存款戶,沒有完善的要儘快辦理完善。
《辦法》對補貼資金兌付的程序做出具體規定:
首先,由村委會在自然屯將農戶的種糧面積進行張榜公佈(實行村級公示制度),張榜公佈的時間不得少於7天,以便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無異議的面積,由鄉鎮財政所報縣財政局匯總,作為全縣分配補貼資金的依據;縣財政局計算出全縣的平均補貼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公佈。
其次,縣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人民政府公佈的全縣平均補貼標準,按照各鄉鎮公示無異議的種糧面積計算分配補貼資金到鄉鎮,並將補貼資金及時從縣農發行或開戶行匯劃到鄉鎮財政所“對種糧農民補貼資金存款”專戶。
最後,鄉鎮財政所按縣級人民政府公佈的全縣平均補貼標準和公示無異議的農戶種糧面積計算出補貼資金金額,並委託代辦的金融機構將補貼資金直接劃入各種糧農民的存摺。
自治區財政廳已于日前通過糧食風險基金專戶將補貼資金下撥到各地級市。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要求,各地必須在今年5月31日之前將綜合直補資金兌付到農戶。為了儘快將直補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種糧農民手中,自治區各級財政部門將加強補貼資金監管,堅決杜絕截留、擠佔、挪用補貼資金現象的發生。(記者/謝彩文 通訊員/盧清建 李新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