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佈2008年第11號公告
防止食源性寄生蟲病的發生
衛生部近日發佈2008年第11號公告,針對攝食生鮮水産品感染食源性寄生蟲病的健康風險,提醒餐飲單位和消費者採取預防措施,防止食源性寄生蟲病的發生。
近期,雲南省大理州陸續發生33例廣州管圓線蟲病病例。經調查,這些病人均有生食螺類和生魚片的經歷。廣州管圓線蟲病是一種人畜共患寄生蟲病,可引起頭痛、頭暈、發熱、頸部僵硬、面神經癱瘓等症狀,嚴重者可致癡呆等。該病潛伏期為3-36天,平均16天。經口感染是廣州管圓線蟲病的主要感染途徑,人食用生的或加熱不徹底的含感染期幼蟲的螺類後,可感染廣州管圓線蟲病。此外,進食未加熱熟透的或生的含感染期幼蟲的蛙、蝦、蟹、魚、豬肉以及被污染的水、蔬菜等食物也可能被感染。夏季是食用生鮮水産品的高峰季節,衛生部就此公告:餐飲單位應嚴格按照《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和《餐飲業食品索證管理辦法》的要求採購、加工水産品,不得提供可能被寄生蟲污染的生食水産品。製作生食海産品,應在專間內使用專用工具和容器加工,避免交叉污染;製作水産品,加工要徹底,要加熱至熟透。加工過程中,不用盛過生鮮水産品的器皿盛放其它直接入口食品,加工過生鮮水産品的刀具及砧板必須清洗消毒後方可再使用。消費者應避免進食生鮮的或未經徹底加熱的水産品,尤其不要生食螺類等水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