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監察廳、審計廳在首府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區政府採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
全區政府採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從5月份開始,到9月份結束,將對內蒙古各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採購代理機構2006年和2007年政府採購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分為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整改提高和驗收總結四個階段。
檢查內容包括政府採購範圍的項目依法實施採購情況,是否存在規避政府採購行為;政府採購預算、計劃編制和執行情況,是否存在不編漏編現象;採購方式選擇和執行情況,有無違規行為;政府集中採購、部門集中採購和分散採購的執行情況,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項目是否都執行了集中採購;採購組織程序、信息發佈、專家抽取等環節執行情況,是否執行了制度規定,有無違規行為;工程實施政府採購情況,有無規避招標等違規行為;上級專項資金實施政府採購情況,是否都執行了制度規定;政府採購政策功能落實情況,是否嚴格執行了制度規定;受理質疑案件的答覆處理情況;採購代理機構財務開支情況,是否存在違反財經紀律現象等。為了保證專項檢查工作的質量,對採購規模大、採購項目多的採購人、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和部分社會代理機構執行情況開展重點檢查。在重點檢查中,對採購人檢查覆蓋面要達到本地區所有採購人的20%,對政府集中採購機構檢查的覆蓋面要達到100%。
據了解,政府採購法實施5年來,內蒙古政府採購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採購規模不斷擴大,由2002年的13.3億元增加到2007年的90.6億元左右,5年累計節約財政資金30.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