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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發佈《抗震救災衛生防疫工作方案》(全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15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抗震救災衛生防疫工作方案

目 錄

    一、疫情監測

    二、食品衛生

    三、飲水衛生

    四、環境衛生

    五、病媒生物防制

    六、消毒處理

    七、化學中毒預防和處理

    八、屍體處理

    九、心理危機干預

疫情監測

    地震發生後的最初階段以人員搶救和傷員救治為主,此後,災區公共衛生和傳染病防控工作即應全面展開。為了及時發現災區和災民中發生的傳染病暴發和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苗頭,迅速採取控制措施,應及時啟動災後應急疾病監測機制。

    一、在災區前線救災防病指揮部或指揮中心設立疾病監測組,負責應急疾病監測方案的具體設計、數據收集、數據分析解釋和監測報告的撰寫,向指揮部報送並向各災區指揮分中心反饋監測信息。必要時,組織監測數據分析會商會議,研判疫情形勢,研提控制措施建議。

    二、監測病種或/和臨床症候群。根據災害發生時的季節特點、地理區域特點、災害程度、災民數量及年齡結構特徵、災民安置方式以及當地既往傳染性疾病譜和流行水平,確定應急監測病種或/和臨床症候群。監測病種或/和臨床症候群可根據救災工作的發展進程和需要,適時調整。

    三、報告人和報告方式。報告人一般應包括尚在運轉的醫療機構、災民安置點的固定和流動醫療點、醫療隊的醫生、現場疾控專業人員。為了保證監測系統能夠掌握每個災民安置點的傳染病或因病死亡發生情況,在未設固定醫療點的安置點,應指定人員每天在安置點詢問了解疾病症狀和發生人數等,向指定信息收集點報告。

    在災害的初期,可採用電話報告。通訊系統恢復後,可填報報表,用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指定的信息收集單位報告。

    四、報告內容和報告收集方式。報告內容可分兩類,尚在運轉的醫療機構除按傳染病報告規範報告法定傳染病病例和聚集性傳染病事件外,各災民安置點及固定、流動醫療隊應進行傳染病症狀及死亡報告。發現鼠疫、霍亂、炭疽、疑似傳染病相關死亡及疑似傳染病聚集性病例時,應採用最快捷的方式立即進行報告,其他傳染病或症狀報告,可每日報告或每半天向指定疫情收集單位報告一次。

    各指定疫情信息收集點應確定聯絡人、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地址,通報給各報告單位(尚在運轉的醫療機構、災民安置點醫療站、流動醫療隊、流動和固定防疫隊等)和報告人。

    各疫情收集點還要及時掌握各災民安置點的災民人數、年齡性別結構數據、醫療和防疫隊伍的基本信息。

    各疫情信息收集點收到疫情報告後,要隨時向指揮分中心的應急監測組報告,分中心每日完成所轄災區疫情信息匯總後,及時向指揮中心監測組報告。

    五、數據的匯總分析。指揮中心監測組指定的數據收集單位收到鼠疫、霍亂、炭疽、疑似傳染病相關死亡及疑似傳染病聚集性病例時,應立即向指揮分中心和指揮中心負責現場疫情控制的負責人報告。其他報告數據應每半天和全天匯總分析一次。

    分析的主要指標包括分病種和症候群新發病人數、死亡人數、罹患率和死亡率,分年齡組的發病數、死亡數、罹患率和死亡率,發生地點、變化趨勢等。

    六、疾病監測組應每日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會商,研究提出防控建議,向指揮中心報告。

飲水衛生

    自然災害發生後,往往伴隨著供水設施遭到破壞,停水停電。由於環境遭到嚴重破壞,水源可能含有多量泥沙,渾濁度高;受人畜糞便、垃圾、屍體污染,各種雜物進入水體,使細菌孳生,水質感官性狀惡化和有毒物質污染,極易造成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為了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各地必須搞好飲水衛生。其主要內容是:

    一、飲用水水源的選擇與保護

    (一)清理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劃出一定範圍水源保護區,制止在此區域排放糞便、污水與垃圾。並設專人看管。

    (二)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受到破壞或污染嚴重時,應立即選擇新的水源地,建立新的取水口。

    (三)分散式供水盡可能利用井水為飲用水水源。水井應有井臺、井欄、井蓋及井的周圍30米內禁止設有廁所、豬圈以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設施。取水應有專用的取水桶。

    二、臨時性供水

    (一)瓶裝水運輸方便,水質安全,可用來解決應急飲水問題。在道路交通情況允許的條件下,可利用水車送水,水車空間密閉,相對衛生安全,居民可就近取水,使用方便。水車供水時,需由專人負責,並注意飲水消毒,確保水質衛生。

    (二)建立臨時水處理設施

    根據水源水情況選擇適宜的水處理設備。

    1.高濁度:(1)砂濾 → 超濾 → 消毒

    (2)一體化凈水設備

    2.化學性污染:預處理 → 反滲透 → 消毒

    (三)技術要求

    1.産水量:>1m3/H。

    2.保證水質安全。

    三、自來水廠清理與供水管網修復

    (一)水處理設施內壁使用3%~5%的漂白粉液清洗。然後加滿池水,並按加有效氯量10~15mg/L投入,保持12小時,此時池水中游離性余氯含量不低於1mg/L。將池水抽幹,再用清水沖洗一次即可恢復飲用水生産。

    (二)修復自來水供水管道,破壞嚴重的要重新鋪設。供水前應對管道進行徹底的消毒和清洗。向管道中投加消毒劑,保證水中游離性余氯含量不低於1mg/L,浸泡24小時以後排出。清水沖洗後可使用。對於覆蓋範圍較大的配水系統,可以採用逐段消毒、沖洗的方式。

    (三)供水前必須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進行水質檢驗,合格後方可供水。

    四、飲水消毒

    (一)將水煮沸是十分有效的滅菌方法,在有燃料的地方可採用。

    (二)災害期間最主要的飲水消毒方法是採用消毒劑滅菌。消毒劑種類很多,可參閱使用説明書進行飲水消毒。

    (三)加入消毒劑後,放置30分鐘,檢驗水中余氯應達到0.7mg/L。如未達到此值,説明投加量不足。但也不能過量加入,以免産生強烈刺激性氣味。

    五、飲水水質檢驗

    (一)消毒劑在使用前應檢驗其有效成分。

    (二)使用現場快速檢驗設備檢驗余氯等消毒劑余量。

    (三)不能使用現場快速檢驗的水質指標,應送實驗室檢驗。

環境衛生

    一、震後應急環境衛生工作的主要內容

    為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災區各地必須及時動員群眾搞好環境衛生,其主要內容是:

    做好水源保護;設置臨時廁所、垃圾堆集點;做好糞便、垃圾的消毒、清運等衛生管理;按災害發生地的實際情況妥善處理人和動物屍體。

    災民臨時集中、分散住所、醫療點、救災人員臨時居住地等人群集中區域是環境衛生工作的重點區域。

    二、對災民臨時住所的要求

    (一)必須選擇對人體安全有保障的場所或地點,尤其是災民集中救助場所的選擇,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

    (二)選用輕質建築材料、臨時住所要能遮風防雨,同時應滿足通風換氣和夜間照明的要求。

    (三)取暖做飯要注意安全,有人看管,防CO中毒與火災的發生。

    (四)在臨時居住地設定臨時廁所,禁止隨地大小便;設置垃圾、污水收集點;禁止在災民集中居住場所內飼養畜禽。

    (五)注意鼠、蚊、蠅等媒介生物密度,適時進行消殺。

    三、構建臨時廁所,強化糞便處理

    在解決災區人民飲水、吃飯的同時,修建臨時廁所、恢復環境衛生設施是應急安置災民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不能"有的吃,沒得拉"。在救災工作展開後,加強糞便管理是災區必須解決的問題。

    (一)修建的臨時廁所應能防止糞便污物外溢;不污染周圍環境,尤其不能污染水源;不利於蚊蠅孳生;發生腸道傳染病的病例或流行時,糞便必須有專人負責進行及時消毒處理。

    (二)在災民臨時居住場所,按人口密度合理佈局。應急臨時廁所模式,可選擇糞便與尿液分別收集的措施,尿液及時排放,糞便每日施加生石灰或漂白粉消毒。

    (三)儘量利用現有的儲糞設施儲存糞便,如無儲糞設施,可將糞便與泥土混合後泥封堆存,或用塑料膜覆蓋,四週挖排水溝以防雨水浸泡、沖刷。

    (四)在應急情況下,于適宜的稍高地點挖一圓形土坑,用防水塑料膜作為土地的襯裏,把薄膜向坑沿延伸20厘米,用土壓住,糞便倒入池內儲存。

    (五)在特殊困難情況下,為保護飲用水源,可採用較大容量的塑料桶、木桶等容器收集糞便,待災害過後運出處理。

    (六)集中治療的傳染病人糞便必須用專用容器收集,然後消毒處理。

    散居病人的糞便採用以下方法處理

    漂白粉 糞便與漂白粉的比為5:1,充分攪合後,集中掩埋;

    生石灰 糞便內加入等量的石灰粉,攪拌後再集中掩埋。

    四、垃圾和污水的收集與處理

    (一)根據災民聚集點的實際情況,合理布設垃圾收集站點並加強管理,生活污水應定點傾倒。

    (二)及時用藥物對垃圾站點與污水傾倒處進行消毒殺蟲,控制蒼蠅孳生。

    (三)傳染性垃圾必須消毒處理,有條件可採用焚燒法處理。

病媒生物防制

    一、組織工作

    (一)各級衛生防疫部門應有具體分工,做好蚊、蠅、蚤、蜱、鼠等病媒生物監測與防制的組織工作。

    (二)要有專人負責,做好殺蟲滅鼠藥物的集中供應、配製和分發工作,做好蚊、蠅、蚤、蜱、鼠等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常識宣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和群眾實施。

    二、地震災區病媒生物監測與控制原則

    常規原則:病媒生物密度不高或未發生媒介相關疾病時,加強環境治理,輔以藥物殺滅,加強個人防護。

    應急原則:媒介生物密度過高或媒介生物性疾病流行期,應以化學防治為主,輔以個人防護和環境治理措施。

    三、病媒生物的監測

    參照全國病媒生物監測方案,開展因地制宜的病媒生物監測。

    四、針對不同人群、不同場所的防控措施

    (一)現場救援人員

    1. 個人防護 對現場工作人員要進行必要的個人防護,使用市售趨避劑(蚊不叮、蚊障等含有DEET有效成分的個人防護用品),按照産品説明上的使用劑量、使用頻次塗抹于皮膚外露的部位,或在衣服上噴灑。

    2. 在臨時居住地或帳篷中使用蚊帳,或藥用蚊帳,或用15-25g/m2溴氰菊酯或20-40g/m2的氯氰菊酯噴灑蚊帳。

    3. 在居住或工作區域使用常規殺蟲劑 如市售氣霧劑、空間噴灑或滯留噴灑。在睡覺前使用蚊香(或電熱蚊香)。在臨時居住帳篷或住所周圍5-10米範圍使用2.5%的溴氰菊酯可濕性粉劑100倍稀釋作滯留噴灑,防止蜱螨侵害。

    4. 儘量穿長袖衣褲,減少蚊蟲叮咬的機會。

    (二)對災區蚊、蠅、鼠等的防制

    1.對垮塌現場的處理

    室外用氯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馬拉硫磷、辛硫磷、敵敵畏(衛生級)等藥劑,使用超低容量或常量噴霧器噴灑(各種殺蟲劑使用參考濃度見表1、表2)。確有必要時,使用飛機噴灑。

表1 殺滅成蠅、蚊等飛蟲的空間噴灑用殺蟲劑

殺蟲劑

商品名

類別

濃度(%)

劑型

用量(毫升/米3

敵敵畏

敵敵畏

有機磷

0.3~0.5

乳油

1-2

氯菊酯

除蟲精

擬除蟲菊酯

0.4

乳油或油劑

~1

溴氰菊酯

凱素靈

擬除蟲菊酯

0.005

乳油

1

高效氯氰菊酯

奮鬥吶

擬除蟲菊酯

0.005

乳油

 

表2 常用地面滅蚤殺蟲劑

殺蟲劑

商品名

類別

劑型

濃度(%)

用量(/m2

敵敵畏

氯菊酯

溴氰菊酯

敵敵畏

除蟲精

凱素靈

有機磷

擬菊酯

擬菊酯

乳油

粉劑

粉劑

0.1

0.5

0.005

100ml

40g

25g

    2.對臨時居住區或居住區蚊、蠅、蚤的處理

    (1)室外噴灑藥劑種類及使用方法同垮塌現場的處理。

    (2)室內化學防制。

    使用氯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等藥劑進行噴灑處理(使用濃度見表1)。同時注意使用蚊帳或藥用蚊帳,或用15-25g/m2溴氰菊酯或20-40g/m2的氯氰菊酯噴灑蚊帳。還可以使用市售氣霧劑、蚊香(或電熱蚊香)防蚊蠅。

    (3)防蚊蠅設施 在住處裝上紗門紗窗、睡前點燃蚊香或使用電熱蚊香。

    (4)在臨時居住帳篷或住所周圍5-10米範圍使用2.5%的溴氰菊酯可濕性粉劑100倍稀釋作滯留噴灑,防止蜱螨侵害。

    (5)趨避劑的使用 在蚊蟲等比較多的地方活動或工作,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同上)。

    3.鼠類防制

    針對醫院、臨時救治場所、食堂、災民集聚地等重點場所,投放抗凝血滅鼠劑溴敵隆、大隆等毒餌(參見表3),最好使用蠟塊。對於糧食毒餌,可使用毒餌盒或臨時毒餌盒。投餌前做好宣傳和警示標記,防止兒童和老人誤食中毒。

    醫療機構要儲備一定的維生素K1解毒劑。

表3 常用滅鼠藥的使用

   

常 用 濃 度(%)

投餌量(克/堆)

  

死 亡 時 間 及 死 亡 高 峰

溴敵隆

 

殺它仗

0.0375

0.005

0.005

10

10

10

1、4、7晚

1、4、7晚

1、4、7晚

一般死於2-11天,高峰在3-6天

一般死於2-11天,高峰在3-6天

一般死於2-11天,高峰在3-6天

 

消毒處理

    各級疾病控制部門應有具體分工,做好消毒組織工作。首先應有專人負責保護水源和飲水消毒,同時要搞好環境衛生消毒。消毒要有專人負責,做好消毒劑的集中供應、配製和分發工作,做好消毒常識宣傳,組織群眾實施消毒措施並具體指導其正確使用。

    消毒劑的種類很多,生産廠家很多,使用衛生部消毒産品許可批件的消毒劑進行消毒時,應按説明書中的適用範圍和使用方法進行操作。災區各種物品的具體消毒方法如下。

    一、一般用具 懷疑用具受到污染時,可用0.2%過氧乙酸,或2%漂白粉上清液,或0.5%新潔爾滅或洗必泰溶液,浸泡或擦拭,作用30分鐘。

    二、食具 共用食飲具應做好消毒工作,消毒首選蒸煮15分鐘,在無燃料條件時也可用含氯消毒劑,有效氯250mg/L,作用15分鐘,然後用潔凈水沖洗。

    三、墻壁、地面 地面受到糞便、屍體污染時應對其進行消毒,發生腸道傳染病時,也應對疫點的環境進行消毒處理,消毒時可用濃度為1000-2000mg/L的有效氯噴霧或噴灑,作用2小時。用量:土質地面1000mL/m2、土質墻200mL/m2、水泥地面300mL/m2。

    四、糞便 對簡易廁所、糞池的糞便應定時進行消毒處理。處理稀便,漂白粉加入量為稀便量的1/5,作用2小時;幹便加入2倍量的10%漂白粉上清液,攪拌均勻,作用4小時。當糞便接近便池容積的2/3時,應及時清運或加土回填覆蓋,另建廁所。

    五、嘔吐物 加入l/5量的漂白粉,攪勻,作用2小時。

    六、污水 加氯量為50~200mg/L,作用30分鐘後,余氯應保持5mg/L。

    七、飲水 井水加漂白粉4g/m3,渾濁湖水加漂白粉2g/m3,渾濁池塘水加漂白粉18g/m3,作用30分鐘後,余氯應達到0.5mg/L。

    八、瓜果、蔬菜 避免吃生食,無法烹煮時,可用0.1%高錳酸鉀浸泡30分鐘,或含氯消毒劑100mg/L作用30分鐘。

    九、手的一般衛生消毒 可使用快速免洗手消毒劑涂擦雙手。必要時可用有效氯250mg/L作用3分鐘,或0.2%洗必泰,0.5%新潔而滅作用3分鐘。

化學中毒預防和處理

    地震區域內存有的各類化學物均能通過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膚進入人體造成中毒,危害公眾健康。現場腐敗物産生的硫化氫、燃料不全燃燒生成的一氧化碳以及密閉、低窪可能存有的高濃度單純窒息性氣體,以及地震區域化學品泄漏均可能引起人體化學中毒。

    一、化學性中毒預防

    (一)潛在危害源:各類化工廠、化學品倉庫、化工商店、農資商店、家庭存放的農藥、不明原因包裝瓶(箱),以及其他有特殊味道物品、環境。

    (二)危害源處理原則:衛生應急隊伍要儘量遠離以上危害源,已經出現洩露情況的安排衛生應急隊伍時注意危險源上風向是安全區域。

    (三)不要飲用氣味、味道和顏色異常的飲料或進食可能污染的食品。

    (四)人群健康狀況出現異常要立即通知疾病控制人員到現場調查、處理。

    二、化學性中毒現場應急

    突發中毒事件發生後要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一)疏散與隔離

    化學品泄漏後,應立即疏散現場的無關人員,隔離毒物污染區;如果是易燃易爆物的大量泄漏,應立即上報指揮部,請求消防專業人員救援,並由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決定周圍居民的疏散範圍和疏散方向。

    (二)切斷電源並消除火源

    化學品泄漏環境中的電源和火源常常會引發爆炸和火災,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切斷電源並消除火源。如果泄漏物屬於易燃易爆物質,要對整個毒物泄漏區域內控制電源和禁止各種火源。包括禁止使用非防爆電器,禁止使用手機和對講機等。

    (三)保護應急人員

    1.進入化學品泄漏現場進行應急處置的各類人員均必須接受過專門的業務培訓和訓練。

    2.在進入現場之前,應針對泄漏物質的理化性質、暴露方式、現場濃度等現場環境,採取有效的個人防護。穿(佩)戴防護裝備前,應認真對防護裝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特別是要有專人對呼吸器的壓力參數及閥門等進行檢查,有條件的情況攜帶氣體報警裝備,注意各類呼吸防護裝備的有效防護時間。

    3.應當詳細記錄進入、撤出泄漏現場的人員姓名和時間,緊急撤離時應進行點名,嚴禁單獨行動。

    4.現場應準備特效解毒劑和其它急救醫藥用品,並有醫護人員待命。

    5.對中毒的人員應從上風方向搶救或引導撤出。

    (四)現場毒物監測和毒物健康影響評價

    應根據現場特徵設立毒物監測方案,以及時掌握泄漏物質的種類、濃度和擴散範圍,恰當地劃定警戒區,併為現場指揮部的處置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加強環保、衛生和消防等部門溝通信息。

    依據毒物監測資料和人及動物中毒情況評價危害區域、人群範圍和危害程度,並提出相應的應急措施建議,向指揮部報告。

    (五)泄漏控制

    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由消防或工程專業人員控制。現場污染判定依據環保部門報告。

    (六)現場分區和警示標識

    根據危害源性質和擴散情況等進行現場分區,危害源周圍核心區域為熱區,用紅色警示線隔離;紅色警示線外設立溫區,用黃色警示線隔離;黃色警示線外設立冷區,用綠色警示線隔離。同時,在不同地點根據需要設立各類警示標識。

    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在冷區內劃定救援區域,在區域內根據不同功能設立指揮部、急救區、觀察區等。洗消區一般設立在溫區邊緣,檢傷區設立在洗消區附近。

    三、化學性中毒患者處理原則

    (一) 脫離接觸、洗消

    遠離危害源區域,儘快疏散到空氣清新處。診治區域要設在非污染區。

    在現場洗消區進行洗消,脫去病人被污染的衣物,用流動清水及時沖洗污染的皮膚,對於可能引起化學性燒傷或能經皮膚吸收的毒物更要充分沖洗,時間一般不少於二十分鐘,並考慮選擇適當中和劑中和處理;眼睛有毒物濺入或引起灼傷時要優先迅速沖洗。

    (二)檢傷

    醫務人員根據病人病情迅速將病員檢傷分類,做出相應的標誌,並按照檢傷結果將病人送往不同區域內急救。

    (三)應用特效解毒治療

    特效治療主要有特定毒物的特效解毒劑、氧療法等,對氣體中毒者儘量送有高壓氧條件的醫療機構。

    (四) 對症和支持治療

    保護重要器官功能,維持酸鹼平衡,防止水電解質紊亂,防止繼發感染以及並發癥和後遺症等。

屍體處理

    自然災害遇難者的屍體一般不會引起傳染病的流行,但應認真做好人與動物屍體的衛生處理。

    一、屍體處理的一般要求

    對逝者處理時必須給予充分尊重的原則;及時就地清理和儘快掩埋處理的原則;必須需要辨明身份而不能馬上處理者,存放時間應儘量縮短。

    二、屍體暫時存放地的要求

    存放地點應遠離水源、避開人員活動區,避開低窪地。

    (一)存放時間在平均氣溫低於20℃的情況下,自然存放不宜超過4天,放入存屍袋的可適當延長存放時間,但應在屍體上下灑蓋漂白粉,降低屍體腐敗的速度,減少異味,屍體出現高度腐爛時應及時進行火化或掩埋處理。

    (二)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適宜適當集中存放,便於管理。

    三、屍體包裹要求

    (一)首選統一製作的裹屍袋。

    (二)可因地制宜選用逝者生前使用的被褥等進行包裹。

    (三)在屍體高度腐爛時在裹屍袋內要加棉織物吸收液體,並適當噴灑漂白粉或其他消毒除臭劑。

    (四)屍體的包裹要儘量嚴緊結實。

    (五)對輕度腐爛的一般性屍體,無須進行消毒除臭處理,為減輕周圍環境的臭度,在屍體周圍環境可適當噴灑消毒除臭劑。

    四、屍體的運輸要求

    (一)要求有專門的屍體運輸車輛。

    (二)屍體裝車前要在車廂裏襯墊液體吸收物,液體吸收物清除前需對液體吸收物與車廂進行用漂白粉等進行消毒處理。

    (三)進行屍體運輸儘量選擇人群較少的路線。

    五、屍體的掩埋要求

    (一)火化處理場可運行,有條件進行火化處理的應為首選方法。

    (二)對甲乙類傳染病死亡者,應做徹底消毒後,以最快速度運出火化或者2M以下深埋。

    (三)對高度腐爛的屍體應進行消毒除臭處理。

    (四)屍體埋葬的場所應由當地政府指定,不得隨意亂埋。

    (五)選用土葬,應盡可能選擇2M以下深埋的方式;埋葬人數集中量大時或有特殊原因不能選擇深埋方法時,如為避免對地下水的污染等,經現場衛生專家集體決定可選用淺埋(1M)的方法。

    (六)在城鎮、村外選擇好埋屍地點,在便於運輸又在不影響城鎮、村容的地點選擇屍體掩埋地。應選擇土壤結構結實、地下水位低的場所;掩埋場所還應選擇地勢較高的地點;埋葬地點必須遠離水源地;儘量選擇人口密集區的下風向。

    六、場所消毒要求

    屍體清理後需要對其場所進行消毒處理,可選用漂白粉液噴灑。

    七、屍體清理工作人員防護要求

    一般屍體的清理、運輸人員需要一定的防護意識和衛生防護設備,要戴醫用防護口罩、穿著工作服、戴手套、穿膠鞋。儘量避免意外擦傷,出現外傷時需要及時進行醫療處理。應注意及時洗手並注意個人衛生。

    八、動物屍體處理要求

    對環境清理中清出的家畜家禽和其他動物屍體應用漂白粉或生石灰處理後進行深埋處理。

心理危機干預

    一、干預前的準備

    對災區情況的了解,包括道路、天氣和受災情況的了解,以及對目前政府救援計劃和實施情況的了解是保證心理救援活動順利開展的重要準備工作。

    1.確定干預地點

    2.確定干預對象及其分佈和數量

    3.制定危機干預實施方案

    4.編制、印刷心理危機干預評估工具和相關宣傳資料

    5.聯絡、了解所要干預社區、各家醫院、住院受傷人員、死難者及家屬分佈和安置情況,制定具體的干預流程和路線。

    6.干預團隊食宿安排,干預隊員自用物品,常用藥品的準備。

    7.可能的話到達之後對當地精神科醫護人員進行危機干預知識培訓,擴大人力資源。

    二、行動計劃的制定

    (一)危機干預的目的

    積極預防、及時控制和減緩災難的心理社會影響;促進災後心理健康重建;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心理健康。

    (二)原則

    1. 與整體救援活動整合在一起進行,及時調整心理救援的重點,配合整個救災工作的進行;

    2. 以社會穩定為前提工作,不給整體救援工作增加負擔,減少次級傷害;

    3. 綜合應用干預技術,個體化的針對目前問題提供幫助。

    4. 保護接受干預者的隱私,不隨便透露個人信息;

    5. 明確心理危機干預是醫療救援中的一部分,並不萬能。

    (三)方法

    評估、干預、教育、宣傳相結合,提供災難心理救援服務;儘量進行災難社會心理監測和預報,為救援組織者提供處理緊急群體心理事件的預警及解決方法;促進形成災後社區心理社會干預支持網絡。

    (四)確定目標人群及數量

    本次地震災難的心理受災人群大致分為五級人群。目前的重點干預目標從第一級人群開始,一般性干預宣傳廣泛覆蓋五級人群。

    第一級人群:為直接捲入地震災難的人員,死難者家屬及傷員。

    第二級人群:與第一級人群有密切聯絡的個人和家屬,可能有嚴重的悲哀和內疚反應,需要緩解繼發的應激反應;現場救護人員(消防、武警官兵、120救護人員、其它救護人員),以及地震災難倖存者。該人群為高危人群,是干預工作的重點,如不進行心理干預,其中部分人員可能發生長期、嚴重的心理障礙。

    第三級人群:從事救援或搜尋的非現場工作人員(後援)、幫助進行地震災難後重建或康復工作的人員或志願者。

    第四級人群:受災地區以外的社區成員,向受災者提供物資與援助,對災難的可能負有一定責任的組織。

    第五級人群:在臨近災難場景時心理失控的個體,易感性高,可能表現心理病態的徵象。

    (五)時間表

    根據目標人群和干預隊成員人數,排出工作日程表。

    (六)確定干預技術

    ABC 法:

    A、心理急救,穩定情緒

    B、行為調整,放鬆訓練,晤談技術(CISD)

    C、認知調整,晤談技術(CISD)+眼動脫敏信息再加工技術(EMDR)

    1.首先要取得受傷人員的信任,建立良好的溝通關係;

    2.提供疏泄機會,鼓勵他們把自己的內心情感表達出來;

    3.對訪談者提供心理危機及危機干預知識的宣教、解釋心理危機的發展過程,使他們理解目前的處境,理解他人的感情,建立自信,提高對生理和心理應激的應付能力;

    4.根據不同個體對事件的反應,採取不同的心理干預方法,如:積極處理急性應激反應,開展心理疏導、支持性心理治療、認知矯正、放鬆訓練、晤談技術(CISD)等,以改善焦慮、抑鬱和恐懼情緒,減少過激行為的發生,必要時適當應用鎮靜藥物;

    5.除常規應用以上技術進行心理干預外,引入規範的程式化心理干預方法--眼動脫敏信息再加工技術(EMDR);

    6.調動和發揮社會支持系統(如家庭、社區等)的作用,鼓勵多與家人、親友、同事接觸和聯絡,減少孤獨和隔離。

    (七)干預技術要點

    1.心理急救

    (1)接觸和參與

    目標: 傾聽與理解。應答倖存者,或者以非強迫性的、富於同情心的、助人的方式開始與倖存者接觸。

    (2)安全確認

    目標: 增進當前的和今後的安全感,提供實際的和情緒的放鬆。

    (3)穩定情緒

    目標: 使在情緒上被壓垮或定向力失調的倖存者得到心理平靜、恢復定向。憤怒處理技術、哀傷干預技術。

    (4)釋疑解惑

    目標:識別出立即需要給予關切和解釋的問題,立即給予可能的解釋和確認。

    (5)實際協助

    目標: 提供實際的幫助給倖存者,比如詢問目前實際生活中還有什麼困難,協助倖存者調整和接受因地震改變了的生活環境及狀態,以處理現實的需要和關切。解決問題技術。

    (6)聯絡支持

    目標: 幫助倖存者與主要的支持者或其他的支持來源,包括家庭成員、朋友、社區的幫助資源等等建立短暫的或長期的聯絡。

    (7)提供信息

    目標: 提供關於應激反應的信息、關於正確應付來減少苦惱和促進適應性功能的信息。

    (8)聯絡其它服務部門

    目標: 幫助倖存者聯絡目前需要的或者即將需要的那些可得到的服務。甄別處理。

    2.心理晤談

    通過系統的交談來減輕壓力的方法,個別或者集體進行,自願參加。對於病房的輕症地震病人,或醫護人員、救援人員,可以按不同的人群分組進行集體晤談。

    心理晤談的目標:公開討論內心感受;支持和安慰;資源動員;幫助當事人在心理上(認知上和感情上)消化創傷體驗。集體晤談時限:災難發生後24-48小時之間是理想的幫助時間,6周後效果甚微。正規集體晤談,通常由合格的精神衛生專業人員指導,事件發生後24-48小時之間實施,指導者必需對小組幫助有廣泛了解,指導者必需對應激反應綜合徵有廣泛了解,在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不進行集體晤談。事件中涉及的所有人員都必須參加集體晤談。

    晤談過程:正規分6期,非常場合操作時可以把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合併進行。

    第一期 介紹期:指導者進行自我介紹,介紹集體晤談,的規則,仔細解釋保密問題。

    第二期 事實期:請參加者描述地震事件發生過程中他們自己及事件本身的一些實際情況;詢問參加者在這些嚴重事件過程中的所在、所聞、所見、所嗅和所為;每一參加者都必需發言,然後參加者會感到整個事件由此而真相大白。

    第三期 感受期:詢問有關感受的問題:事件發生時您有何感受?您目前有何感受?以前您有過類似感受嗎?

    第四期 症狀期:請參加者描述自己的應激反應綜合徵症狀,如失眠、食欲不振、腦子不停地閃出事件的影子,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下降,決策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減退,易發脾氣,易受驚嚇等;詢問地震事件過程中參加者有何不尋常的體驗,目前有何不尋常體驗?事件發生後,生活有何改變?請參加者討論其體驗對家庭、工作和生活造成什麼影響和改變?

    第五期 輔導期:介紹正常的反應;提供準確的信息,講解事件、應激反應模式;應激反應的常態化;強調適應能力;討論積極的適應與應付方式;提供有關進一步服務的信息;提醒可能的並存問題(如飲酒);給出減輕應激的策略;自我識別症狀。

    第六期 恢復期:拾遺收尾;總結晤談過程;回答問題;供保證;討論行動計劃;重申共同反應;強調小組成員的相互支持;可利用的資源;主持人總結。

    整個過程需2小時左右完成全部過程。嚴重事件後數周或數月內進行隨訪。

    晤談注意事項:(1)對那些處於抑鬱狀態的人或以消極方式看待晤談的人,可能會給其他參加者添加負面影響;(2)鋻於晤談與特定的文化性建議相一致,有時文化儀式可以替代晤談;(3)對於急性悲傷的人,如家中親人去世者,並不適宜參加集體晤談。因為時機不好,如果參與晤談,受到高度創傷者可能為同一會談中的其它人帶來更具災難性的創傷。(4) WHO不支持只在受害者中單次實施。(5)受害者晤談結束後,干預團隊要組織隊員進行團隊晤談,緩解干預人員的壓力。(6)不要強迫敘述災難細節。

    3.鬆弛技術

    除了那些分離反應明顯者,對所有被干預者教會一種放鬆技術:呼吸放鬆、肌肉放鬆、想象放鬆。

    三、心理危機干預過程

    (一)專家組應該迅速給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建議

    1.如果有些醫院傷員及家屬過於集中,會給救援工作和善後處理帶來一些隱患,建議儘量將其分散救治;

    2.對於死者家屬的安置要盡可能分散,持續有人陪伴,提供支持幫助;防止他們在一起出現情緒爆發,以免善後處理被動。

    3.對死傷者及其家屬的信息通報要公開、透明、真實、及時,以免引起激動情緒,給救援工作帶來繼發性困難。

    4.在對傷員及家屬進行心理救援同時,政府各部門要對參與救援人員的心理應激加以重視,組織他們參加由工作組提供的集體心理輔導。

    5.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利用媒體的資源,向受災民眾宣傳心理危機和精神健康知識,宣傳應對災難的有效方法,動員當地政府人員、援救人員、醫務人員、社區工作者或志願者接受工作組的培訓,讓他們參與心理援助活動。

    6.定期召開信息發佈會,將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及已做的工作,讓公眾了解,注意發佈前把必須傳達的信息做好整理,回答記者的問題要盡可能精確和完整,,盡可能保證屬實,如果沒有信息或信息不可靠,要如實回答;積極主動,引導輿論導向。

    7.建議指揮部能夠進一步協調各部門關係,以便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的順利進行。

    建議提出後,應該儘量和當地政府溝通,以取得重視並採納,並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抓落實。

    (二)工作流程

    1.聯絡救援指揮部、各家醫院,確定地震災難傷員住院分佈情況,以及進入現場救援的醫護人員情況。

    2.擬定心理危機干預培訓內容、宣傳手冊、心理危機評估工具,並緊急印刷。

    3.召集人員夜間舉行技術培訓以便統一思想和技術路線,內容包括心理危機干預技術、流程、評估方法等。

    4.緊急調用當地精神衛生中心的人員和設備等。

    5.分組到各家醫院,社區,訪談地震災難傷員、相關醫護人員,發放心理危機干預相關知識宣傳資料。

    6.應用評估工具,對訪談人員逐個進行心理篩查,重點人群評估、危機動力分析。

    7.根據評估結果,對出現有心理應激反應的人員當場進行初步的心理干預。

    8.在每一家醫院均向醫院領導提出有關病人的指導性診療和處理意見、工作人員與病人溝通處理技巧、工作人員自身心理保健技術。

    9.對每一個篩選出有急性心理應激反應的人員進行隨訪,強化心理干預和必要的心理治療,治療結束後再次進行心理評估。

    10.對社區幹部、醫院醫護人員進行了集體講座、個體輔導、集體晤談等干預處理。發現現場救援的醫護人員普遍出現明顯的應激反應,主要的表現為,創傷地震災難場景的閃回,情緒不穩定、焦慮,食欲差、失眠,工作效率下降等。

    11.每天晚上工作組人員召開會議,總結當天工作,對工作方案進行調整,並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對干預人員開展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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