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監會5月17日向電力系統有關單位發出通知,就進一步做好災區恢復電力供應有關工作進行部署。《通知》要求災區電力企業要按照溫家寶總理的指示要求,努力做好搜救工作的電力保障,積極恢復災區電力供應,防止次生災害和衍生人身事故的發生。
《通知》中説,黨中央、國務院堅持抗震救災工作“以人為本”,把搶救災區人民群眾生命作為當前抗震救災工作的首要任務,災區電力企業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盡一切努力做好人員搜救工作和醫療搶救工作的電力保障。
《通知》要求,國家電網公司要儘快制定災區電網恢復方案,落實工程進度、實施主體和有關搶修物資,並抓緊組織實施。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要積極幫助災區地方電力企業開展電網恢復工作,並在搶修力量和物資上給予大力支持。對於短時難以恢復供電的地區,要繼續調集應急發電設備,並儘快調往災區,統籌安排使用,充分發揮備用電源和應急電源的作用,重點保障搜救人員、醫院、通訊、救濟站等重要用戶和居民的電力供應。
為防止災後次生災害發生,加強對災區流域的統一指揮,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已成立水利組。電監會要求有關機構和災區水電站業主單位要密切配合水利組工作,積極提供人力和技術支持。各水電站大壩運行管理單位要全天候嚴密監視大壩運行安全,加強對受損面和有關設施的監控力度,要積極採取措施,制定相關預案,全力排除潛在隱患,防止地震災區由受損水電站引發的次生災害。電監會大壩中心要繼續加強大壩安全監測工作,組織有關專家做好綜合研判,為災後大壩安全運行提供技術支持。
《通知》強調,在修復電力設施過程中,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産,加強安全管理,防止恢復供電時引發的火災等次生災害和衍生人身事故的發生,確保搶修恢復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要做好一線抗災搶修人員的生活保障和衛生防疫工作,確保工作人員人身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