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交通安全管理局負責人在災區檢查工作時,根據災區實際情況,提出抗震救災道路交通保障六點要求。
一是加強抗震救災車輛引導。向抗震救災車輛駕駛人發放宣傳單、卡片,提示行車路線;迅速製作臨時指路標誌牌,引導救災車輛順利駛往災區。二是加強省際協調、聯動。與外省相鄰的支隊、大隊要安排專人與相鄰省份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實現省際聯動。三是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在救災道路沿線設置清障車、消防車,確保遇到事故、車輛故障後能在最短時間恢復交通。四是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五是及時發佈路況信息及交通管制措施,教育、引導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減少不必要的出行,減緩交通壓力。六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為救災工作決策部署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