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了解汶川地震對水電工程安全的影響,妥善處理地震造成的水電工程災害,總結水電工程建設和管理的防震抗震經驗,進一步做好水電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關於加強水電工程防震抗震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對水電工程地震影響調查分析、安全評估、災後恢復等工作進行了部署,並對進一步加強水電建設和管理的防震抗震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知要求各發電集團公司要對震區範圍所屬水電站逐一進行檢查,詳細查清震損情況,復核、評定大壩等主要建築物的安全可靠性,研究制定妥善有效的震害處理和災後恢復措施。同時,也要對震區以外的水電站開展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復核工程防震抗震安全標準。重點流域和重要水電站要加強備用電源和通訊等應急救災能力建設,制定地震災害應急預案,提高地震災害應急反應能力。
對於中小水電站,通知要求地震影響涉及的有關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要全面摸清中小水電的震損情況,提出震害處理、災害修復、復建重建的具體方案;並明確對於集中連片損毀嚴重、需重新建設的中小水電站群,要根據新情況和新要求重新規劃,經充分研究論證後合理確定重建方案。
通知還要求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要認真總結水電建設防震抗震經驗,按照“確保安全、留有裕度”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水電工程防震抗震設計規範和工程建設標準。此外,通知還對今後西南地區新建大中型水電項目的防震抗震專題研究論證和工程設計等工作提出了更加嚴格和具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