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甘肅隴南價格主管部門大力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進一步規範市場價格秩序,穩定災區市場價格。
5月14日,市物價局接到群眾舉報武都富強帳篷直銷處擅自提高帳篷銷售價格後,立即調查核實,責令商戶恢復價格,並處以1500元罰款;5月17日,市物價局對新市街經營戶方便麵漲價行為進行了500元處罰,並責令其恢復原價;5月18日,市物價局對3戶未明碼標價銷售帳篷和篷布的經營戶分別處以1000元、1000元和200元的罰款,並對沒有執行限價銷售規定的鐘樓灘竹尺床經營戶處以1000元罰款,責令其立即恢復到5月12日前價格;同時,康縣物價局與工商所、派出所聯合行動,迅速查處了某個體戶將雨蓬布售價從8元/斤大幅哄抬到20元/斤的違法行為,對其處以1200元的罰款,責令恢復原價;5月19日,市物價局對匯豐一齣租車擅自提價行為進行了處罰;5月20日,接群眾舉報,市物價局迅速對武都城區4戶未明碼標價、高價銷售帳篷、篷布、竹尺床的經營者進行了查處,對其中兩家銷售數量較多的處以1000元罰款,銷售數量較少的處以200元罰款,並責令立即恢復到5月12日價格。
截至5月20日,隴南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共受理各類價格舉報案件96件,查處價格違法案件35起,採取了勸阻告誡等方法,要求經營者立即恢復原價銷售,對一些態度惡劣、屢教不改、對抗執法的經營者進行了處罰,共計處罰1.94萬元,退還消費者3.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