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民政部等三部門要求做好轉移救治中死亡遺體處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24日   來源:民政部網站

    為做好四川汶川地震受傷人員轉移救治中死亡遺體處理工作,2008年5月23日,民政部、公安部、衛生部聯合下發《關於“5.12”地震受傷人員轉移救治中死亡遺體處理的通知》(民電〔2008〕89號)。

    通知指出,傷病員在轉移救治過程中死亡的,由救治地民政部門指定當地殯儀館統一負責遺體火化工作。殯儀館要制訂工作方案,指派專人負責,嚴格執行服務規範,免費提供遺體運送、冷藏、火化等服務,免費提供骨灰盒。骨灰可由親屬領回。遺體處理時要尊重死者尊嚴,尊重少數民族喪葬習俗,並做好親屬的安撫工作。遺體火化後無人認領的骨灰,由救治地殯儀館編號後暫時保存。待災區恢復正常生産和生活秩序後,救治地公安部門和殯儀館負責保存的遇難者相關資料、骨灰等再作移交。

    通知要求,受傷人員在醫療機構死亡的,醫療機構要依法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及時通知當地民政部門指定的殯儀館。對無法確認遇難者身份的,按照《公安部、民政部、衛生部關於做好“5.12”地震遇難人員遺體身份鑒別工作的通知》執行。 

民政部、公安部、衛生部關於“5.12”地震受傷人員
轉移救治中死亡遺體處理的通知
民電〔2008〕89號

四川、廣東、重慶、貴州、雲南、陜西、甘肅省(市)民政廳(局),公安廳(局),衛生廳(局):

    為做好四川汶川地震受傷人員轉移救治中死亡遺體處理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傷病員在轉移救治過程中死亡的,由救治地民政部門指定當地殯儀館統一負責遺體火化工作。殯儀館要制訂工作方案,指派專人負責,嚴格執行服務規範,免費提供遺體運送、冷藏、火化等服務,免費提供骨灰盒。骨灰可由親屬領回。遺體處理時要尊重死者尊嚴,尊重少數民族喪葬習俗,並做好親屬的安撫工作。

    遺體火化後無人認領的骨灰,由救治地殯儀館編號後暫時保存。待災區恢復正常生産和生活秩序後,救治地公安部門和殯儀館負責保存的遇難者相關資料、骨灰等再作移交。

    二、受傷人員在醫療機構死亡的,醫療機構要依法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及時通知當地民政部門指定的殯儀館。對無法確認遇難者身份的,按照《公安部、民政部、衛生部關於做好“5.12”地震遇難人員遺體身份鑒別工作的通知》執行。

    三、請將本通知精神儘快落實到有轉移救治任務的地區和單位,並加強協調配合 。

                                                      民政部 公安部 衛生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相關鏈結
· 民政部:災區需要帳篷和簡易房330多萬頂(間)
· 民政部就救災帳篷有關問題接受媒體記者集體採訪
· 民政部:北京等21個省份對口支援汶川地震重災縣
· 民政部緊急通知安排對口支援四川汶川大地震災區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