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開始,省衛生廳將在大通縣、平安縣、互助縣、樂都縣開展為期半年的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相銜接試點工作。通過開展此項工作,整合城鄉醫療保障管理資源,減少管理成本,探索建立城鄉一體、政策銜接、管理高效的醫保管理服務平臺的有效途徑。
據了解,試點地區將統一管理機構,統一基金管理和運行方式,實行參合參保註冊登記、醫藥費審核及補償、資金申報、財務管理、醫療服務監管等各項管理規章的協調一致,逐步統一基本診療項目、基本藥物目錄,逐步建立以縣為平臺的城鄉居民管理信息系統,統一執行信息定期發佈制度,協調運行效果評價體系,協調監督制度的落實,加強對工作運行的管理和監管。此外,還將統一定點醫療機構,建立醫藥費用分析評估和考核制度,把醫藥費用上漲幅度、醫療服務質量情況等納入定點醫療機構考核範圍,定期檢查考核,動態管理,推行醫藥費用墊付直報制度,執行統一的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落實公示承諾制度,推行單病種質量控制與付費,嚴格控制費用,保證醫療服務質量。
試點工作開展期間,省衛生廳要求各試點地區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新農合和居民醫保的籌資渠道和方式不變,籌資標準和費用補償按照各自的規定執行,防止因執行政策偏差導致參合群眾權益受損,影響新農合和居民醫保制度發展;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加強經辦機構的建設,健全工作制度,明確工作人員職責,建立完善的運行程序,確保工作規範運行,推動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作者:李欣 吳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