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地震後,陜西省物價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抗震救災工作的總體部署與要求,加強價格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穩定,確保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一是加強價格監管工作。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的部署,陜西省物價局及時發出關於加強地震災區價格監管、維護市場穩定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市場價格出現異常波動時,對實行市場調節價格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採取限定差價率、利潤率、最高限價等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二是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工作。陜西省物價局要求各地特別是漢中、寶雞、咸陽、安康、西安等災情較重地區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對食品、藥品、建築材料等價格進行全面檢查;嚴厲查處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以及不執行收費減免政策的價格違法行為;深入開展對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
三是做好價格應急監測工作。陜西省物價局每日兩次向省委、省政府及國家發改委上報市場價格監測情況。密切關注與抗災救災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市場動態,發現市場異常情況,隨時報告。堅持市場巡視制度,實地採價,切實保證監測數據的準確性。
四是減免災區部分收費項目。在落實對抗震救災物資運輸免繳車輛通行費政策的基礎上,免收災後重建的建築物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工程定額測定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等8項行政事業收費,減半收取衛生監測費等。
五是嚴肅工作紀律。陜西省物價局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一手抓抗震救災,一手抓價格監管,做到“兩不誤”;深入一線了解災情,指導基層物價部門做好抗震救災和價格監管工作,維護市場物價穩定;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信息上傳下達及時、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