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要求,今年以來,電監會著力推進燃煤發電企業二氧化硫治理篩查和許可證標注工作,並取得階段性成果。截止到5月底,電監會電力業務資質管理系統已篩查出需要提交二氧化硫治理及排放情況證明的有205家中央發電企業、594家地方發電企業。目前企業材料申報工作基本完成,監管機構正在啟動審查程序,確保6月底全面完成篩查標注工作。
目前,從中央發電企業來看,華能、華電、國電和中電投四大發電集團公司以及其他中央發電企業如華潤、國華、國投等集團的申報材料已基本上報完畢,大唐集團的各項工作也正在進行中。從17家派出機構上報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的數據來看,地方持證燃煤電廠共有630多家,需要提交二氧化硫治理及排放情況證明材料的企業共有594家,已向監管部門提交材料的企業達到423家,佔需提交材料的比例為71%,監管部門已完成了106家企業的標注工作。6月份,監管機構對企業補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未達到2010年標準的及不能提供二氧化硫排放數據的企業將列出企業機組名單,並要求凡是被列企業必須將電力業務許可證副本寄回,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持證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許可證篩查標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