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更好地發揮中醫藥在地震轉運傷員
醫療救治和康復中作用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中醫藥函〔2008〕1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各直屬單位:
為更好地發揮中醫藥在地震轉運傷員醫療救治和康復中的作用,繼續做好災區傷員的中醫藥救治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接收傷員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組織接收傷員的中醫醫院,安排醫術精湛的中醫專家,綜合、合理運用各種中醫藥方法精心救治,進一步發揮中醫藥的優勢,促進地震傷員早日康復。
接收傷員的中醫醫院要積極預防和治療傷口感染,注重運用療效確切的中醫藥方法和藥物(包括院內製劑)等,避免慢性潰瘍、褥瘡、骨髓炎等的發生。在醫療救治的同時要積極開展康復,康復干預中要注重運用中醫藥方法調整機體整體功能,提高傷員生活質量;在運動康復中要積極運用包括針灸、推拿等非藥物療法在內的各種中醫藥方法,促進傷員的功能恢復。要積極運用針灸、中藥以及情志相勝、移情易性等中醫情志調理方法,積極開展對傷員的心理干預。
二、接收傷員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加強與當地衛生廳局的溝通協調,積極組織中醫藥專家前往綜合醫院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
收治傷員的綜合醫院要切實發揮本單位中醫、中西醫結合臨床科室和中醫藥專家的作用,在傷員的醫療救治和康復中積極運用中醫藥技術和方法。
三、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與當地衛生廳局的協調,按照統一部署,積極組織中醫醫院派遣中醫藥人員參加當地的醫療隊前往災區。在醫療隊輪換時,要根據災區需求調整參加醫療隊的人員,要按照“先進後出”的原則做好銜接工作。派出醫療隊的中醫醫院要組織醫德高尚、中醫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優秀的人員參加醫療隊。要關心醫療隊隊員在災區期間的工作和生活,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困難。
四、參加醫療隊的中醫藥人員要按照當地有關部門的要求,不畏艱險,不怕吃苦,積極深入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第一線。在工作中要積極採用簡便有效的中醫藥方法,要注重向傷員和受災群眾等宣傳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和方法,要深入災民安置點和基層醫療機構開展巡迴醫療,要主動對當地中醫藥人員及基層醫務人員進行中醫藥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
五、災區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根據當地中醫醫療機構受損情況,立足當前,著眼災後,合理調配資源。一方面要積極幫助受災中醫醫療機構儘快恢復開展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災後中醫醫療機構的重建規劃,儘快恢復受災地區中醫醫療服務體系。災區中醫醫療機構受損較輕的,要儘快恢復正常醫療秩序;受損嚴重的,要千方百計克服困難,通過簡易房屋、帳篷等恢復開展醫療活動;有條件的中醫醫院要通過在災民安置點設立服務站、開展巡迴醫療等方式,擴大中醫醫療服務的覆蓋面。
聯絡人和聯絡電話
聯絡 人:董雲龍
聯絡電話:010—65955519
傳 真:010—65930820
二○○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