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土地調查是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日前,國土資源部、解放軍總參謀部、解放軍總後勤部聯合下發通知,就做好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中軍用土地調查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開展軍用土地調查,查清軍用土地利用狀況,是按時、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需要,也是加強軍用土地管理,維護軍用土地合法權益,實現軍用土地科學管理的重要舉措。各地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軍用土地調查的重要性。
通知強調,明確職責,嚴密組織軍用土地調查。鋻於軍用土地的特殊性和保密性,軍用土地調查由軍隊用地單位和地方人民政府相互配合完成。軍用土地權屬調查,由地方人民政府組織、軍隊配合完成。對有權屬爭議的土地,要加大爭議調處力度,依法及時解決。軍用土地的測繪和內部調查工作,由軍隊組織完成。軍隊農副業等生産用地和軍馬場用地的土地調查,由地方人民政府組織、軍隊用地單位配合完成。軍事禁區安全控制範圍內的非軍用土地調查,由軍地雙方協商、共同組織完成。軍用土地登記發證工作,實行屬地登記原則,由軍隊團以上土地使用管理單位到相應軍用土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
通知要求,為保證軍用土地調查工作順利開展,軍地雙方應高度重視,加強溝通、協調和配合,建立協調機制,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有利國防、安定團結、依法依規、協商解決的原則,及時解決軍用土地調查、登記、發證中的問題;嚴格執行國家技術標準和軍隊保密等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軍用土地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