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大連市召開中小學學生餐管理工作會議,出臺了《關於加強中小學學生集體用餐管理的意見》,成立了大連市中小學學生餐專項督察組,出臺了《中小學學生午餐營養標準(試行)》、《大連市中小學學生餐專項督察制度》,公佈了大連市內四區具備為中小學生供應午餐資格的企業名單,並向聘任的學生餐義務監督員發了聘書、證件。
《意見》規定,提倡學校利用閒置的校舍在符合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開辦學校食堂。學校教師用餐的費用與學生分開獨立核算,嚴禁教師和學校侵佔學生利益。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學生餐義務監督員的作用,確保學生餐的衛生安全和質量不斷提高。
鋻於目前的物價水平,各辦學單位的行政管理主體可對所屬學校的學生餐價格進行適當調整。學生餐價格調整後,學校要認真聽取學生及家長意見,監督供餐單位的學生餐質量。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學生用餐自由,不得向供餐單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