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垃圾短信息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移動通信事業的快速發展,短信息服務因其使用方便、價格低廉等特點,逐漸成為人們便捷的交流和通信手段。並且在交通預警、搶險救災以及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等公益性工作方面,短信息服務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與此同時,由於被屢屢濫用,一些含有違法有害、虛假誘騙、低級庸俗以及垃圾廣告等內容的短信息(以下簡稱垃圾短信息)日益氾濫,不但妨礙了人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而且擾亂了社會秩序,影響了通信市場的健康發展。為綜合治理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垃圾短信息問題,凈化短信息服務環境,保護用戶合法權益,促進短信息業務的健康發展,工業與信息化部決定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垃圾短信息整治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緊密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目標,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整治規範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強化基礎電信企業接入管理責任,充分發揮企業、協會、用戶等多方力量,對短信息濫發問題進行專項清理整治,堅決依法打擊違法有害短信息,規範整治廣告低俗騷擾短信息,鼓勵倡導健康公益短信息,建立健全垃圾短信息治理長效機制和技術手段,營造綠色和諧的手機短信服務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垃圾短信息濫發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嚴厲查處一批群發垃圾短信息的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者,關閉一批擅自濫發垃圾短信息的短信息發送端口,依法停止一批發送違法有害短信息內容的手機服務,清理一批違法短信息群發設備,規範短信息廣告服務行為。同時,強化基礎電信企業接入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垃圾短信發現、處置和監督機制,向用戶提供反垃圾短信、保護用戶免騷擾的軟硬體服務和産品,積極推動形成跨部門綜合治理垃圾短信長效機制,有力遏制垃圾短信氾濫態勢,短信息服務環境明顯凈化,社會對治理成效比較滿意。
三、工作重點
此次清理規範的重點問題:
( 一) 行業類應用等短信息端口濫發垃圾短信息問題;
(二)信息服務經營者(含SP及電話聲訊臺)濫發垃圾短信息問題;
(三)廣告類短信息濫發問題;
(四)製造、銷售違法短信息群發設備問題;
(五)網間垃圾短信息濫發問題。
四、工作措施
(一) 開展短信息群發服務清理整頓工作,建立健全垃圾短信息發現、監督和處置機制。
1、 對行業類應用等短信息端口濫發垃圾短信息問題進行全面清理整改。各基礎運營企業要組織各地基層企業全面開展對行業類應用等端口短信息群發業務的清理排查工作,發現存在超範圍濫發垃圾短信行為的,規範清理;對於情節嚴重的,關閉端口,並納入黑名單機制,要求各地均不得再提供接入。要組織各地基層企業全面開展相關業務的合同修訂工作,嚴格要求合作單位必須經用戶確認後方可利用行業類應用等端口向其發送短信息,應實名發送短信息,不得超範圍向其他用戶發送垃圾短信息,不得擅自轉讓或租借行業類應用等短信息群發端口。同時,要儘快建立健全一套事前、事中和事後的業務管理制度,做到事前嚴格審查合作單位資質,限定群發用戶的有效範圍,建立用戶確認機制;事中加強業務撥測和用戶投訴處理閉環管理,及時發現違規單位超範圍濫發問題;事後嚴格對違約處理,關閉相應的短信息群發端口,終止相關合作。
2、 對所接入SP和電話聲訊臺濫發短信息問題進行全面清理整改。結合我部移動信息服務市場的相關治理工作,繼續加強對所接入的SP和電話聲訊臺的接入合作管理,發現濫發垃圾短信息誘騙用戶消費的,違規業務一律下線處理,並報相應電信主管部門。
3、 完善用戶投訴處理機制。加強對現有投訴受理平臺的社會宣傳,提供便民投訴渠道,鼓勵用戶投訴監督;加大後臺處理力度,完善與我部“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等受理平臺的聯動工作流程,明確回復時限,保證用戶投訴舉報得到及時有效、保質保量地受理和處理;及時向社會發佈垃圾短信警示案例,加強用戶引導;並加強對用戶投訴舉報情況的分析處理,與短信息資費管理、端口管理、SP管理等環節挂鉤,對發現違規問題及時嚴處,形成閉環管理機制。
4、 儘快提供反垃圾短信息相關服務和軟體下載服務。要採取措施加強對在正常休息,特別是睡眠時段內的異常群發短信息行為進行監控和管理;要儘快建立用戶投訴免騷擾屏蔽機制,保證已投訴用戶不再受到由同一手機號碼或業務端口發出垃圾短信息的二次騷擾;要儘快向手機用戶提供短信防火墻等服務,賦予用戶自己選擇願意或不願意接收短信息手機號碼的功能;要儘快向用戶提供手機終端的反垃圾短信軟體下載服務等。
(二) 組織基礎電信企業建立垃圾短信息網間聯動處理機制。組織各相關基礎電信企業協同建立網間垃圾短信息的聯動處理機制,明確相關方責任,防止出現網間垃圾短信息無人管的問題,遏制當前網間垃圾短信息增長之勢。
(三) 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對短信息群發設備市場進行清理。積極會同工商等管理部門組織對違法短信息群發設備進行清理,對宣傳推廣及銷售短信息群發器的行為嚴厲查處。同時,規範互聯網搜索引擎服務商為銷售短信息群發器、擅自提供短信息群發服務等行為提供搜索服務的行為,對相關信息進行清理。
(四) 積極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現階段加強短信息廣告服務的管理意見。積極會同工商管理部門,研究並儘快出臺現階段加強對廣告類垃圾短信息的管理措施和辦法,明確合法廣告短信服務經營者的資質條件、申辦程序和服務行為規範等規定,限定短信息廣告服務的有效發送範圍,並組織開展相關清查規範工作。
(五) 加快推動技術措施標準的制定出臺。積極推動相關設備和業務技術標準的制定出臺,包括《基於用戶設置規則的短消息過濾系統技術要求》和《基於用戶設置規則的短消息過濾業務技術要求》等,組織相關基礎電信企業儘快建立反垃圾短信息管理平臺,為用戶提供可自我設置接收/拒收短信息手機號碼的服務。
(六) 加強正面引導和用戶自律。積極引導有正當短信息群發需求者使用合法的短信息群發服務,宣傳推廣應用於手機終端的反垃圾短信息軟硬體産品,並鼓勵手機終端廠商提供相關預置服務。繼續結合“陽光綠色網絡工程”系列活動,積極引導基礎運營企業和增值服務企業開展“綠色手機文化建設聯盟”、“紅色短信文化”、“手機短信公益活動”等,引導廣大用戶健康文明使用短信息服務,營造綠色和諧的手機短信語言環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單位和企業要充分認識加強群發短信息服務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充分認識組織開展此次專項行動對於保障通信事業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意義。要把治理濫發垃圾短信息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階段的重點工作,由主要領導同志親自負責,確定工作牽頭部門,並指定專人具體聯絡,切實抓好工作部署落實,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各相關基礎電信企業要進一步樹立大局觀念,切實承擔相應責任和義務,加強自律和監督檢查,規範各地基層企業行為,對重點問題進行全面自查整改,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並將責任落實到人,與績效考核直接挂鉤。
(二)組織落實,協同配合。各相關單位和企業要嚴格按照專項行動要求,對照本工作方案的具體內容,緊密結合本地本企業的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堅持各自職責,採取有力措施,落實工作任務和責任,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專項行動期間,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協同配合,形成治理合力。
(三)加強宣傳,發動群眾。各相關單位和企業要重視社會宣傳工作,通過系列報道、接受採訪等多種形式,及時、充分報道我行業治理垃圾短信息的階段性措施及成效,加強對行業自律等活動的正面宣傳和引導,並對違規企業和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和警示,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同時,要暢通垃圾短信舉報投訴渠道,認真、及時處理群眾舉報投訴,積極發動社會各界群眾廣泛參與和舉報監督。
(四)檢查指導,總結推廣。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加強對本地、本企業各分支機構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導,對重點問題要進行專門研究,對重點單位要加強督辦和檢查。對於責任不落實的企業,要在行業內通報批評,並與公司內部績效考核挂鉤。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向社會曝光。對各地各企業在專項行動期間摸索創新的好措施好經驗,要組織各地、各單位相互學習交流,並固化形成長效機制。
(五)做好信息上報工作。專項行動期間,各相關單位和企業要做好專項行動的信息報送和情況通報工作。
1、各單位的具體實施方案,以及本單位專項行動負責部門、負責人以及聯絡人、聯絡電話等信息,請於6月15日前書面上報部電信管理局(電話兼傳真:010-66020117,郵箱:shcc@mii.gov.cn)。
2、各階段專項行動工作進展情況,請於每階段專項行動結束後的5日內書面上報部電信管理局。
3、專項行動結束後,各地各單位要認真總結,並將書面總結報部電信管理局。
五、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企業自查清理階段: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6月30日。組織各相關企業立即行動起來,明確要求,落實人員,制定方案,部署措施,集中清理,全面自查整改本企業責任制度不落實問題。
(二)集中檢查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圍繞北京奧運會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工作,集中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問題的治理整頓情況進行互查、抽查,並通報抽查結果。
(三)鞏固提高階段:8月1日-10月31日。針對上一階段檢查中發現的薄弱環節,組織各相關企業研究並進一步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範,不斷提高短信息群發管理水平。
(四)總結推廣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組織各相關單位和企業全面總結專項行動情況,鞏固專項行動工作成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形成綜合治理垃圾短信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