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庫底清理是移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樞紐工程和水庫運行安全、防止水質污染、保護庫周及其下游人群健康的重要舉措。根據國務院三峽辦制定的《長江三峽工程三四期蓄水庫底清理方案》,重慶庫區四期清庫實物量為:拆除房屋1159萬平方米、圍墻及棚架70萬平方米、各類橋梁107座以及部分電力、通信等設施;清理成片林木10萬畝、零星林木215萬株;衛生清理涉及墳墓3.38萬處、一般性污染源14.51萬處、傳染性污染源1142處;固體廢物清理需清理生活垃圾33.6萬噸、一般工業固體廢物6.1萬噸、危險廢物130噸。截至5月31日,已完成建(構)築物清理1067.87萬平方米,佔任務的93%;衛生清理完成墳墓清理2.86萬處、一般性污染源清理13.98萬處、傳染性污染源清理860處,分別佔任務的84%、87%、84%;完成林木清理6.43萬畝,佔任務的67%。整個四期清庫工作可保在6月底前完成,滿足三峽工程175米蓄水條件。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重慶市政府成立了三峽水庫四期蓄水庫底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查有關區縣庫底清理實施方案,督促、指導區縣開展清庫工作,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有關區縣政府也及時組建了相應的領導班子,落實了專門機構和人員,形成了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市及區縣有關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立足自身職責職能,分工合作,齊心協力推進清庫工作。移民部門牽頭負責建(構)築物、林木及易漂浮物清理的技術指導、監督及驗收;衛生部門統籌指導衛生清理;公安部門負責庫底清理中爆破器材的使用管理;財政、國土、市政、交通、林業等部門分頭做好相關配合服務工作。
二、嚴格技術規範,保證清庫質量。根據《長江三峽工程三四期蓄水庫底清理方案》和國務院三峽建委《關於做好三峽水庫四期蓄水庫底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制發了《三峽工程重慶庫區四期蓄水庫底清理檢查和移民工程階段性驗收工作方案》,有關區縣結合四期移民遷建實際,分別編制了四期清庫方案,報經市領導小組審批後實施。市移民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分別組織開展了相關業務技能培訓。在實際工作中,各區縣和市級有關部門嚴格執行建(構)築物、林木、衛生、固體廢物清理等各大類技術規範和相關程序,尤其是在建(構)築物清理中,堅持先開展衛生清理再拆除房屋等設施,保證清理徹底、不留死角。
三、倒排工作期限,確保清庫進度。根據國務院三峽辦關於四期清庫的總體進度安排,市政府鎖定最後期限,倒排工期,將相關任務分解落實到月、到旬甚至到日,限定2007年12月底前完成人員培訓;2008年1月底前編制完成重慶庫區實施方案;3月29日至4月1日對各區縣實施方案進行評審;6月底前完成庫底清理及區縣自驗;7月份完成市級初驗;8月份迎接國家終驗。
四、實行分類指導,加強督促檢查。重慶市移民局會同市環保、衛生等部門組成工作組,嚴格按照“倒計時”方案對各區縣庫底清理進展情況進行督查,協調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並實行半月排名通報制度,確保在規定時間完成規定任務。在督查工作中,注重區分不同區縣的不同情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對經歷過二、三期清庫工作的區縣,側重在查漏補缺,進一步提高清庫質量;對未經歷過清庫工作的開縣、巫溪、武隆、長壽、渝北、巴南、南岸、江北等8個區縣,重在強調規範、全面指導,確保庫底清理全面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