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農村義務教育健康發展,山東省審計廳、省教育廳研究確定,從6月中旬開始對全省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實施情況進行專項審計。
本次審計將對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情況;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及教科書費、免除農村貧困家庭學生課本費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情況;義務教育專項資金管理支付情況;校舍維修長效機制建設情況;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有無違規收費問題及學校管理使用教育經費情況進行重點關注。同時,全面了解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組織實施情況及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情況。
此次審計由審計和教育部門聯合、以審計部門為主組織實施,採取“同級審”和“上審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山東省審計廳、省教育廳將成立3個審計組,對省本級和泰安市及所轄寧陽縣、東平縣,東營市及所轄利津縣、墾利縣,臨沂市及所轄郯城縣、費縣進行審計;各市審計局、教育局成立審計組,對市級和所轄不少於2個縣安排審計,其餘縣由本級審計、教育部門聯合組織審計。每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抽查審計面不低於50%。“上審下”則優先安排省定財政困難縣或經濟相對欠發達縣。本次審計將於9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