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力有序有效地組織各方面力量做好災後重建規劃編制工作,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災後重建規劃組制定了《國家汶川地震災後重建規劃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指出,災後重建規劃的編制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優先恢復重建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務設施;堅持尊重科學、尊重自然,充分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科學民主決策;堅持統籌兼顧,與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及扶貧開發相結合,與主體功能區建設和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相結合,與保護弘揚中華民族的人文精神相結合;堅持以地方為主體,充分發揮災區幹部群眾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精神,在國家和兄弟省(區、市)的支持下實現災後重建和發展目標。
災後重建規劃的編制要堅持統一部署、分工負責,區分緩急、突出重點,相互銜接、上下協調,規範有序、依法推進的原則。在深入論證、科學規劃的同時,盡可能加快工作進度;在重建生活家園的同時,注重精神家園建設;在重建生産設施的同時,注重制度建設;在抓好近期重建的同時,注重中長期發展提高,實現可持續發展。
《工作方案》明確了規劃編制的工作任務包括專項評估、規劃編制和政策研究,已經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地區,明確了責任主體和時間要求。
專項評估工作包括災害範圍評估、災害損失評估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三個方面。要求對汶川大地震的災害範圍提出評估報告,明確劃分標準,區分嚴重受災地區和一般災區,為確定規劃範圍提供依據。對城鄉住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農業生態、工商企業等災害損失進行全面、系統的評估。根據對水土資源、生態重要性、生態系統脆弱性、自然災害危險性、環境容量、經濟發展水平等的綜合評價,確定可承載的人口總規模,提出適宜人口居住和城鄉居民點建設的範圍以及産業發展導向。
規劃編制工作包括編制總體規劃和城鎮體系、農村建設、城鄉住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生産力佈局和産業調整、市場服務體系、防災減災和生態修復、土地利用等專項規劃。
政策研究工作主要是對災後重建的各項政策進行專題研究,提出支持的建議。包括:財政政策、稅費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産業政策,以及對口支援、社會募集等其他措施。
《工作方案》明確對在原地重建的居民住房和相關公共服務設施,對恢復生産和恢復重建有先導作用的基礎設施項目等,可先行啟動建設。
為增加規劃編制的透明度和社會參與度,災後重建規劃組辦公室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上開設了《國家汶川地震災後重建規劃建言獻策》專欄,歡迎國內外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共繪重建美好家園的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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