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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貫徹落實《防震減災法》提高房屋抗震能力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18日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四川汶川大地震震震驚全國,震驚世界,防震減災已成為當前一個世界性難題。地震災害與其它自然災害相比,具有突發性強、傷亡重、經濟損失大、對人們生活影響嚴重等特點。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北京市的經濟建設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基於首都這一國際大都市的特殊地位,保障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好抗震防災工作就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政治意義。

    一、積極貫徹中央精神和各項法律、法規,加強抗震管理工作

    北京市房屋建築抗震防災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和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與時俱進,依法行政,強化管理,保障工程抗震設防質量,進一步提高北京的房屋抗震防災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頒布實施後,北京市制訂頒發了《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辦法》等抗震防災地方法規、規章。多年來,北京市建委致力於全面、認真地貫徹執行抗震防災法律、法規,堅定不移地把加強抗震設防管理、保障工程抗震設防質量作為貫徹落實抗震防災法規的主要內容。新一代《地震烈度區劃圖》和《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50011-2001)頒布後,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抗震辦公室按照新要求進一步加強了新建工程抗震設防管理,把確保工程抗震設防質量作為抗震防災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抗震設防管理的工作,得到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和全市各級建設主管部門的理解和支持。建設部令第148號《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發佈後,我們正在積極貫徹,並草擬了《北京市現有房屋建築抗震管理規定》、《北京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辦法》、《北京市農村建築抗震圖集》、《舊村改造工程新技術指導手冊》等,協助有關部門完成編制“北京地區農村民居建築抗震設計規程和構造做法”,上述文件一旦通過實施將使房屋建築抗震防災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進一步推動抗震防災工作的發展。

    根據部門職能劃分,北京市房屋抗震能力設計標準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組織制定。

    二、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加強對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的管理

    改革開放以來,北京市建築業發展勢頭迅猛,許多設計新穎、造型奇特的高層或超高層建築拔地而起,其中很多出自國外設計師之手。但許多境外建築師來自非地震區,缺乏抗震設計經歷,有些建築方案特別不規則,超過了現行設計規範。

    北京市建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1997年建設部頒布的《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暫行規定》(建設部令第59號),2002年建設部出臺的《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11號),(建設部令第59號同時廢止),對超出國家現行規範、規程所規定的適用高度和適用結構類型的高層建築工程,體型特別不規則的高層建築工程,以及有關規範、規程規定應進行抗震專項審查的高層建築工程,在初步設計階段組織有關專家組成抗震設防審查組,開展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並將審查意見作為施工圖審查階段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行政許可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行政管理體制的一次根本性變革,是建設法治政府、轉變政府職能的重大舉措。2004年12月1日,建設部《關於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建設部令第135號),將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列入行政許可範圍,對我們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到目前為止,北京市建委共對58項,工程累計超過620萬平方米的超限高層建築工程進行了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其中,包括中央電視臺新臺址、北京電視中心、中國國際貿易中心三期主塔樓等採用國外建築設計方案,造型獨特、結構形式複雜的超限高層建築。

    國家體育場、國家游泳中心工程為結構形式複雜的大型公共建築。市建委為落實建設部《關於加強大型公共建築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辦質[2004]35號)文件的要求、北京市領導講話精神及市奧運場館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的要求,對結構初步設計進行了抗震設防專項審查。

    超限高層抗震設防審查工作在北京市工程抗震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通過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提高了結構的地震安全性。通過抗震設防專項審查,促進了建築科技進步,包括推動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發展。為了實現超限建築的設計和建造,就要改變傳統的結構體系,採用輕質、高強、高延性的材料,優化設計方案,採用隔震和消能減震新技術,以及在施工建造中採用新工藝,超限審查為相關技術發展進行充分的論證,從而促進建築技術的發展。通過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積累了經驗,不斷改進規範標準。超限審查已為《建築抗震設計規範》、《高層建築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等規範標準的修訂和改進積累了許多經驗。

    三、現有房屋的鑒定與加固管理

    20世紀60年代中期,華北地區相繼發生邢臺地震與河間地震,1975年初又發生海城地震,引起人們對現有建築的抗震能力問題的關注。

    1975年編制了《京津地區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鑒定標準》,根據這一標準對北京市一些重要工程逐棟進行抗震鑒定和分析,採取抽樣方法對100多棟各種結構的樓房進行調查和鑒定,經過統計,按7度標準鑒定的約有60%左右的樓房不符合標準要求。1975年海城地震後,北京市對不符合要求的建築進行了抗震加固,但加固的數量不多。這些加固的建築在唐山地震時表現出良好的效果。

    北京市抗震辦公室與天津市抗震辦公室在總結多年來京津地區開展抗震加固經驗的基礎上,共同組織編寫了《京津地區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加固施工操作要點及質量要求》。經兩市抗震主管部門批准後在京津地區頒布執行,使抗震加固的施工操作和質量首次有了統一、明確的要求和標準。

    自1976年—1990年北京地區共完成加固各類建築2600萬平方米,同時還加固了大量橋梁、水塔、煙囪、棧橋等構築物和重要設施。由於中央財政補貼地方的經費于1994年中止,北京市的抗震加固速度放慢。隨改革不斷深入,由於機構變動以及房改等因素影響,使抗震加固逐年減少。《防震減災法》實施後,中央財政撥專項資金對首都圈中央在京單位(機關、高等學校、事業單位)房屋結合改造維修進行了加固,對北京市現有房屋的加固起了推動作用。對這些工程中的中國革命歷史博物館、京西賓館、清華大學主樓、中國醫學科學研究院基礎研究所辦公樓、王府井百貨大樓等建築的抗震鑒定與加固設計組織專家論證,以保證加固後的房屋符合抗震設防要求。

    建國門外外交公寓1#樓經抗震鑒定,高度和層數均超出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95規定的範圍。由於房屋超高超層較多,為了對加固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做出科學論證,我辦組織召開了建國門外外交公寓1#樓加固方案審查會。

    電力工業是資金、技術密集型行業,主要廠房和設備造價高、技術複雜,在遭到地震破壞後,經濟損失巨大,短期內難以迅速恢復和重建。北京是全國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又面臨著舉辦2008年奧運會的重要任務,對電力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我們組織了地震工程專家對高井電廠主廠房結構的抗震性能進行了調研與鑒定。

    2002年3月,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下發了《關於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地震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本市防震減災工作意見的通知〉的意見》,對各區縣國土房管局佈置了全市已建成但未採取抗震設防措施或未達到抗震設防標準的建築物進行全面統計調查。近年來,北京市組織各區(縣)建委、房管局和各管房單位在每年的全市城鎮房屋安全檢查中,對1978年以前建的樓房抗震加固情況,按房屋産別分別進行檢查統計。隨著城市現代化建設和舊城改造工作的進展,原有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工程,不斷得到拆除和規劃改造,但抗震加固任務還十分艱巨。

    為改善居民生活、提高平頂樓房保溫隔熱和防水能力、迎接2008年奧運會,創建優美的城市景觀,充分展現北京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風采和歷史文化名城風貌,根據市政府的部署,從2004年起,北京市開展以多層樓房屋頂平改坡為主的景觀改造工作。為此,對不同建造年代需平改坡的1000余幢住宅樓在進行屋頂平改坡同時,一併進行抗震鑒定,並對18棟住宅樓進行了抗震加固。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建議

    北京市處於我國華北地震帶上,歷史上在北京地區及其附近曾多次發生過地震。四川省汶川縣發生的8級地震,北京亦有震感。近年來,在我國一些地區和周邊國家時有破壞性地震發生,人民生命安全遭到威脅,財産受到巨大損失。在人類目前尚不能完全認識的自然規律面前,我們應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為此我們建議:

    1、全面認真貫徹國家抗震防災法律、法規和完善本市抗震防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認真履行法定職責,依法行政,強化管理,把北京抗震防災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2、把抗震設防管理工作落實到建設管理的各個環節。抗震設防工作涉及到項目的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驗收等各個環節。各部門要通力協作,齊抓共管。要嚴格管理程序,加大執法力度,切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加強對建設單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執行防震減災法等法規的檢查,從項目的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驗收等各個環節嚴格把關,依法抓好抗震設防管理工作。並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在設計、施工審批時,對小型工程不列入,這些工程很多不符合抗震要求。在白蟻防治區,新建建築應同時考慮蟻害防治。對文物建築、文保區建築、農村建築等抗震設防未達標或未按抗震要求設計、施工的新建房屋,要正確認識其防震等級。對一些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規範的行政管理措施。按法規要求,在房屋改建、大修、整體裝修時應同時考慮抗震,建議將抗震設防要求列入行政審批環節。

    3、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築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制度,審查率要達到100%。

    4、開展我市現有房屋抗震能力普查工作。

    北京市人口稠密,建築物數量大,不同年代、不同抗震設防水準的建築物同時並存。在城市面貌日新月異,建築物改造更新力度加大的同時,不同抗震能力建築物的數量及其分佈,抗震加固的重點區域,重點建築物的數量及其分佈,沒有加固價值必須更新改造的房屋數量及其分佈等基礎數據都是制定城市建築物抗震設防管理依據的主要基礎數據。多年來的城市建築抗震設防管理的實踐表明,要搞好城市建築物的抗震防災工作,僅依靠行政手段和定性的分析,沒有可靠的基礎數據作為制定城市抗震設防管理的依據是不行的。因此開展我市現有房屋抗震能力普查工作,摸清現有房屋抗震能力底數十分必要,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關於“2010年前,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完成縣級以上城市的建築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搞好抗震加固或改造”的要求,力爭完成普查工作,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和本市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目標提供可靠保障。

    5、切實搞好重要建(構)築物的抗震鑒定和加固。政府應設專項資金,先行鑒定並逐步解決抗震加固問題,力爭每年完成一些加固工程。即使加固過的房屋,有的也指能抗7度地震;加固工程也應進行維修檢查,確保房屋建築抗震能力。在加強對原有工程抗震加固管理的同時,加強對加層改造工程的抗震安全管理。

    6、完善我市村鎮建設管理體制,增設專門機構,積極推進村鎮抗震防災工作,提高了農房抗震能力。

    7、加大對抗震科研工作的投入力度。組織協調市抗震防災科研課題申報,協助落實科研經費;繼續完成既定抗震科研題目,落實試點工程,做好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工作。

    8、探索抗震防災工作管理的新模式。

    隨著近年來城鄉建設的大規模發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們的抗震防災工作面臨著新的形勢,就要求我們在工作中要不斷拓寬思路,創新進取。目前對於新建房屋建築工程的抗震設防管理,已初步形成了工作體系,但在提高現有工程的抗震防災能力方面還需要我們在工作中摸索、創新。現有房屋很多不抗震,但如果全部加固,成本太高。近年來大部分居民住宅已商品化、私有化,將面臨産權人不配合的問題。讓百姓出錢加固,更難實現。抗震鑒定、加固工作要有新的方式、方法以適應新的形勢。政府應加大投入,做到未雨綢繆。

    9、加強住宅裝飾裝修中拆改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管理,完善房屋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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