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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旅會公告赴台灣旅遊注意事項及領隊管理辦法等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1日   來源:旅遊局網站

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公告

    現將《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注意事項》《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領隊人員管理辦法》《<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團名單表>管理辦法》予以公告。

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

二○○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13日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北京簽署了《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全文如下:

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

    為增進海峽兩岸人民交往,促進海峽兩岸之間的旅遊,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等有關兩岸旅遊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協定如下:>>>

大陸13個省市成為赴台灣旅遊第一批開放區域

    記者13日從國家旅遊局獲悉,北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廣東、重慶、雲南、陜西等13個省市為赴臺旅遊第一批開放區域。

首批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名單

    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17日公佈了第一批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名單,這33家旅行社來自13個省市。

    其中,北京有國旅、青旅、中旅、港中旅、康輝、中信、婦女、神舟、海峽等11家旅行社。名單中還包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廣東、重慶、雲南、陜西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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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全文)
· 大陸13個省市成為赴台灣旅遊第一批開放區域
· 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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