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援災區人民抗震救災,幫助災區在津務工人員和高校畢業生解決求職就業、職業培訓中的困難和問題,做好抗震救災期間的工傷保險服務等工作,天津市勞動保障部門日前對做好抗震救災期間農民工工作做出部署。
大力開展抗震救災期間就業服務和就業幫扶。各區縣勞動保障局要依託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向轄區內所有用人單位及從事靈活就業的災區務工人員發放調查表,全面摸清災區在津務工人員人數、基本情況及其家庭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各區縣勞動保障部門建立相關統計臺賬,根據掌握的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就業服務。
加強對災區在津務工人員的就業服務。全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迅速開通抗震救災就業服務“綠色通道”,設立災區在津務工人員專門服務窗口,增加心理諮詢、心理引導等服務,免費提供職業指導、職業培訓、就失業登記等就業服務。
為災區進津務工人員和高校畢業生提供崗位援助。各區縣勞動保障局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積極聯絡用人單位,收集一批製造加工、餐飲服務、建築施工等崗位,大力發展社區勞動就業組織,落實非全日制、靈活就業等適合災區勞務人員的就業崗位。面向災區求職人員舉辦招聘專場,推介崗位。充分發揮校企聯盟的作用,積極向聯盟企業推薦災區生源高校畢業生,幫助他們儘快就業。
對災區來津高校畢業生,優先安排到青年就業見習基地,參加就業見習。通過就業見習,積累工作經驗,提高職業技能,促進就業。見習基地所在單位要盡可能多留用災區籍見習學生。
積極開展四川、甘肅兩省的勞務協作。由市和區縣勞動保障部門與四川、甘肅兩省及地州市勞動保障部門對口簽訂勞務合作協議。多層次、多渠道組織落實就業崗位,引導災區勞務人員到本市實現就業。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適時組織部分用人單位奔赴災區,舉辦現場招聘活動,組織災區勞務人員來津就業。
及時支付失業保險,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災區在津務工人員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需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經辦機構應簡化程序,隨來隨辦,及時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確保其基本生活。同時,將相關信息提供給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根據需求提供職業指導、就業培訓、崗位推介等服務,促進其儘快就業。
積極開展對地震災區的職業技能培訓援助。開展對災區在津務工人員、高校畢業生的技能培訓援助。對有技能培訓需求的,免費開展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援助災區技工院校在校生繼續完成學業。組織本市國家重點以上技工院校,積極接收災區學生到本校對口專業學習。幫助災區技工院校儘快重建校園,組織本市技工院校做好募集教材、教具、實訓設備等準備工作,用於災後技工院校恢復重建。(記者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