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廳消息,廣西2008年石油價格改革用油財政補貼辦法已出臺。按補貼辦法,油價上漲後,廣西城市出租車每車每月可獲435.32元的財政補貼,一次發放12個月,一輛出租車可得5223.84元的財政補貼。
6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和自治區交通廳聯合印發有關文件,對城市出租車、農村道路客運、島際和農村水客運3個行業的用油財政補貼分別作了詳細規定和説明。
其中,城市出租車的補貼範圍和對象為2008年6月19日在冊、已辦理道路運輸證投入營運的車輛。
農村道路客運的補貼車輛應是2008年6月19日在冊,已按照規定辦理道路運輸證投入營運,且經營路線為農村客運班線的營運客車。按12個月一次發放補貼資金,按車輛核定座位數,每個座位每月補貼19.735元。
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補貼範圍是:對在島嶼與島嶼之間以及在城鎮、農村地區以機動渡船從事客運活動,在當地航管部門調查登記期間(2008年6月20日至22日),船舶營業運輸證有效期限至2008年6月19日(含)以後的經營者,以及船舶檢驗證書有效期限至2008年6月19日(含)以後的義渡(指船舶産權屬集體所有,由集體管理,客運不收費或象徵性收費)管理者。同樣,補貼按12個月確定,一次發放補貼資金,每客位每月補貼28.846元。
據介紹,按照2008年石油價格補貼資金分配,廣西壯族自治區此次補貼的總金額共為15564.11萬元,其中針對出租車的補貼為7576.63萬元,農村客運為5435.4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