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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知印發奧運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預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04日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奧運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預案》的通知
京發改[2008]1083號

各區、縣發展改革委:

    為做好奧運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創造良好價格服務環境,現將《奧運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預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

    奧運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促進價格調控措施落實,為奧運會成功舉辦創造良好價格服務環境。

    (二)監管原則:屬地管理、統一協調、落實責任、快速反應、文明執法。

    (三)監管目標:有效應對價格突發事件,依法從快打擊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奧運期間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四)職責分工:

    1.市物價檢查所負責組織協調價格監管工作,統一調動市、區縣檢查力量,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組織全市倡導價格誠信工作;上報市場價格監管信息。

    2.各區縣物價檢查所負責查處本地區一般性的價格違法行為和應急處理工作;向市物價檢查所報送市場價格檢查信息。

    (五)重點監管區域和行業。

    奧運場館周邊相關經營單位;

    特色街區、著名旅遊景點、大型商業企業、賓館飯店、定點醫療機構、藥品零售單位、餐飲服務企業、停車管理企業;

    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

    二、奧運前期價格監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打好價格服務環境基礎,做好應對價格突發事件準備。

    (二)工作重點:以明碼標價為抓手,以引導誠信經營為主要手段,規範市場價格行為,創造良好價格服務環境。

    (三)工作措施。

    1.開展政策法規培訓。

    (1)培訓對象:40余家涉奧行業協會以及近300家涉奧企事業單位。

    (2)培訓內容:價格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文件。

    (3)培訓目標:發揮行業協會橋梁作用,引導企業正確行使定價權,避開調價的敏感時期,掌握合理的調價幅度,堅決制止哄抬價格和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發生;督促企業制定和完善價格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價格行為,一旦出現價格投訴,應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迅速解決問題,避免矛盾升級。

    (4)培訓時間:2008年5月至6月。

    2.開展明碼標價規範檢查驗收工作。

    (1)驗收範圍。

    特色街區:王府井步行街、西單商業街、前門大街、紅橋市場、秀水市場、雅秀服裝市場、北京798藝術工廠、潘家園舊貨市場、什剎海酒吧街、三里屯消費區、朝陽公園酒吧街、中關村電子市場;

    著名旅遊景點:故宮、天壇、北海、頤和園、八達嶺長城、十三陵;

    大型商業企業:家樂福、物美;

    23家定點醫療機構;

    藥品零售單位:同仁堂藥店、金象大藥房;

    餐飲服務企業:全聚德、東來順餐飲集團;

    停車管理企業:安達、順達停車公司;

    機場車站:首都國際機場、北京火車站、西客站、長途客運站。

    (2)驗收分工。

    市物價檢查所負責制定驗收標準、組織全市驗收工作並具體驗收協和醫院、中日友好醫院、安貞醫院、王府井步行街、紅橋市場、北京798藝術工廠和首都國際機場。其他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由區縣發展改革委負責驗收。

    (3)驗收內容。

    企業商品與服務明碼標價是否規範和全覆蓋;企業價格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企業物價員隊伍是否建立併發揮良好作用;銷售人員是否熟悉企業相關價格管理制度。 

    (4)驗收標準。

    一是明碼標價率達到100%,標價合格率達到95%以上;

    二是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完善、機構健全、建有物價員隊伍,銷售人員知法懂法率達到90%以上;

    三是在市、區(縣)兩級價格主管部門無違法記錄(在規定期限內);

    四是具有內部快速處理價格糾紛機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五是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消費者提供質價相符的商品和服務。

    (5)驗收時間。

    2008年7月15日前為企業規範完善階段,7月15日開始檢查驗收,對驗收不合格單位視情況提出限期整改意見,並在7月底前完成復查。

    3.建立企業基礎信息庫。

    (1)範圍:旅遊景點、大型商業企業、賓館飯店、醫療機構、藥品零售單位、餐飲服務企業、停車管理企業、農貿批發市場、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出租車管理企業。

    (2)內容:行業分類、企業名稱、單位地址、價格工作負責人(含物價員)姓名、聯絡方式(手機、辦公電話、傳真電話、郵箱地址)。

    (3)時間:2008年7月1日前,完成價格監管對象基礎信息的收集、整理、分類和電腦錄入工作。

    4.組織價格宣傳工作。

    印製中英對照的《價格服務手冊》。主要就住宿、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服務價格和注意事項進行説明。

    通過印製卡通畫、製作flash動畫等形式,宣傳國家和本市有關價格法規。

    通過手機短信平臺,向廣大消費者公佈價格信息及消費提醒;向經營者發出價格警示,及時制止苗頭性問題。

    5.開展調查研究。

    (1)目的:通過調查、交流和研討,進一步完善我市價格監管工作方案,加強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提高應急執法能力。

    (2)內容:開展價格監管難點、主要矛盾和管理盲區調查;召開制止哄抬價格、串通漲價政策法規研討會;組織奧運承辦城市價格監管研討會;召開相關執法部門座談會,研究建立執法聯動機制。

    (3)時間:2008年4月至6月。

    三、奧運舉辦期間價格監管預案(8月—9月)

    工作重點:快速反應,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一)市場價格巡查。

    1.分工:市物價檢查所組成6—8個巡查聯絡小組,負責奧運村周邊、首都國際機場、北京站、西客站的價格檢查巡查工作。其他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由區縣發展改革委檢查巡查。

    2.職責:市、區各巡查小組每日在重點區域巡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或收到價格舉報案件時及時到達現場,快速解決有關價格糾紛和投訴;向市物價檢查所報告每日巡查情況,遇有重大事項隨時報告。

    (二)價格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人員構成:市物價檢查所與部分區縣檢查人員組成4—6個應急檢查組。

    2.應急事項。

    (1)某一領域價格舉報短期內突然上升或某一商品價格連續、驟然大幅度上漲;

    (2)自然災害等導致市場價格上漲;

    (3)市場價格非成本推動出現異常波動;

    (4)市政府非緊急救助中心(12345)、奧組委等上級單位轉來的價格投訴;

    (5)市發展改革委價格舉報中心(12358)受理的外籍遊客投訴;

    (6)影響較大的群眾投訴或群訪事件。

    3.辦理時限。

    (1)舉報中心受理屬應急類舉報事項,可先通知應急檢查組,再送主管領導審批;

    (2)應急檢查組須在15分鐘內出動;

    (3)一般案件原則上在24小時內辦理完畢;

    (4)重大案件應在48小時內調查清楚,並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為前提,先解決舉報人的合法訴求,再立案處理其他價格違法問題。

    (三)信息報送與對外披露。

    啟動信息日報告制度。各區縣發展改革委、市巡查聯絡小組以及應急檢查組每日15:00時前將當天檢查巡查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于16:00時前將匯總情況報領導小組及委有關部門,同時通報各成員單位;如遇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應實時報告情況。

    按照《關於印發市發展改革委信息發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京發改辦[2006]11號)規定,定期發佈價格檢查信息,披露價格違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的透明度,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消費者明白消費。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1.成立機構。

    市、區縣發展改革委要成立本地區價格監管領導小組,制定價格監管工作方案,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確保行政執法人員全部投入奧運價格監管一線,要加強系統內部價格相關部門的統籌協調,理順工作關係,及時應對突發價格事件或執行重大應急任務。

    2.培訓隊伍。

    市物價檢查所于2008年4月至6月負責組織對全市價格執法人員進行價格法規、奧運禮儀、基礎英語、心理健康培訓。

    3.暢通舉報途徑。

    聘請2名精通英語人員,為外籍遊客提供外語接聽服務,協助應急檢查組赴現場處理有關外籍遊客投訴。為保障奧運期間市發展改革委價格舉報中心(12358)電話暢通,適當增加電話線路,延長人工受理時間,必要時提供24小時接聽服務。

    4.建立義務價格監督員隊伍。

    在原有職工物價監督組織和區縣物價監督網絡基礎上,組織聘請一批義務價格監督員,聽取和收集居民群眾反映,及時發現價格違規問題,使價格監管的覆蓋面進一步擴展。

    5.模擬演練。

    擬在7月份舉行快速處置價格違法行為預演,檢驗奧運期間價格行政執法應急處理能力,進一步完善有關工作方案。

    (二)政策保障。

    改進和規範現有價簽監製方式,取消“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製”字樣,提倡對部分商品和服務使用中英文標價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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