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批赴東帝汶全體維和警察被公安部授予中國維和警察榮譽章。去年3月,應聯合國請求,來自九個省市的10名同志赴東帝汶參加維和行動,現圓滿完成了為期15個月的維和任務,平安返回祖國。
2006年4月,東帝汶爆發騷亂,造成包括10名當地警察在內的37人死亡,15%的人口淪為難民。維和警察擔負著平暴治亂、保衛選舉、改革警務體制等重要職責。中國第11批赴東帝汶維和警隊全體同志牢記使命,不負重托,出色完成了東帝汶獨立後的第一次總統大選和議會大選的安全保衛工作,他們在國家指揮中心、弱勢群體保護、行動指揮、人事部門、地區分局等重要部門擔任要職,為維護東帝汶社會穩定和協助國家重建作出了積極貢獻,受到廣泛讚譽,並獲聯合國和平勳章。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他們積極維護在東帝汶同胞的切身利益,並成功挽救了一名重傷中國少年的生命,受到當地華人的好評,被中國駐東帝汶使館譽為維護世界和平的戰鬥隊、展示中國形象的宣傳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