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民政廳、水利廳,其中抗旱資金650萬元,主要用於乾旱缺水地區群眾拉水燃料補助、修復改造抗旱應急水源和人畜飲水工程、購置抗旱拉水設備器具和流動機泵等補助,其餘660萬元為救災資金,重點用於解決受災群眾飲水困難和口糧救助,資金已及時下撥到位。
為確保有限資金用到最困難災民身上,自治區財政廳要求各市縣必須建立災民臨時檔案,準確界定救濟對象,嚴格審批和發放程序,做到專款專用,重點使用,不得平均分配,不得優親厚友,不得擠佔、挪用,不得擅自擴大使用範圍。 (記者 張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