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涉外專利代理機構已達188家
7月16日,國家知識産權局發佈公告,指定北京國林貿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等19家專利代理機構為涉外專利代理機構。至此,我國涉外專利代理機構已達188家。
公告指出,此次指定的19家專利代理機構可以接受我國單位和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代理委託,以及外國人、外國企業、外國組織來我國申請專利、辦理有關專利事務的代理委託。同時,上述專利代理機構可以接受台灣法人來大陸申請專利、辦理有關專利事務的代理委託。
關於國家知識産權局指定19家涉外專利代理機構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指定以下19家專利代理機構為涉外專利代理機構:
北京國林貿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華夏博通專利事務所
北京元本知識産權代理事務所
北京戈程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漢耐特知識産權代理事務所
北京法思騰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尚誠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
北京鴻元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龍雙利達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衡方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金盛協力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瀚鴻律師事務所
杭州中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杭州豐禾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東莞市華南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吉華烽知識産權事務所
深圳市凱達知識産權事務所
蘭州中科華西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專利代理機構可以接受我國單位和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代理委託,以及外國人、外國企業、外國組織來我國申請專利、辦理有關專利事務的代理委託。
根據我局《關於受理臺胞專利申請的規定》(國專發法字[1993]第63號),上述專利代理機構可以接受台灣法人來大陸申請專利、辦理有關專利事務的代理委託。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産權局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