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監會副主席蔣定之到浙江、寧夏調研時強調,要注重研究和解決農村合作金融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蔣定之指出,管理體制一直是農村信用社改革的焦點、重點,也是難點。各地省聯社成立以來,作為省級人民政府的管理平臺,在推進轄內農村信用社行業管理、深化改革、建章立制、不良清收、案件治理、電子化建設和支農服務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這一體制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只要為“三農”提供金融服務有加強和改善,有利於化解和防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風險,促進健康發展,應當鼓勵和支持多種改革模式的探索和實踐。要著重落實好堅持服務“三農”的宗旨,理順行業管理與經營管理的關係,堅持市場化取向、因地制宜和循序漸進的原則,紮實做強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共同服務好“三農”,支持新農村建設。
蔣定之強調,改到深處是産權。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核心在於産權。要加快推進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股份制改革進程,按照“先經濟發達地區、後經濟欠發達地區,先城市地區、後農村地區,先符合條件機構、後不符合條件機構”的工作要求,先對城區和城鄉一體化程度較高地區的機構實施股份制改造,再逐步向農村地區擴展推廣。適合合作制條件的地方,可以繼續保留和探索豐富合作制。要加快提高股權集中度,對經營好的機構,可以通過定向溢價增發,建立股權流通轉讓機制,促進股權適度集中;對經營相對較差的機構,進一步放寬投資入股比例限制、放寬投資人地域限制、放寬企業法人入股盈利年限限制,提高投資者入股積極性。要加快推進省內、省際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之間的戰略合作、區域聯合和兼併重組,支持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業務合作和資本聯合,通過引資實現引智、引技,引進制度和機制,解決歷史包袱,健全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蔣定之指出,切實增強支農服務功能,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目的。要積極適應時代變化,大膽更新金融發展理念,建立鼓勵業務開拓和自主創新的激勵機制,全面拓展小額貸款對象、金額、期限和利率,積極探索建立農村信用社與農業專業合作社的“兩社”合作機制,構建起發放千家萬戶小額貸款的服務平臺,有效提高農戶貸款覆蓋面、支農服務滿意度和支農服務便利度。要推動建立農業政策性保險、商業性保險、相互保險和再保險體系,建立政府支持、企業和銀行多方參與的擔保制度,完善農業貸款風險轉移和分擔機制,探索林權、漁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等作為貸款抵(質)押物,提高貸款抵(質)押率和有效保障程度。
蔣定之指出,化解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歷史包袱,需要發揮各方合力,關鍵是要建立立足自身、市場運作和多措並舉的化解機制。要在練好內功上下功夫,加快推進産權制度改革,制定清晰的業務發展戰略和目標,調整盈利模式,提升核心競爭能力,走上良性發展軌道,實現商業可持續發展。要在發揮市場機制上做文章,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原則,採取收購、重組、兼併、戰略投資等方式,幫助消化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存量歷史包袱。要在多措並舉上出效益,綜合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探索委託清收、資産置換、打包出售、債務拍賣等不良資産清收辦法,加大不良資産處置力度,提高不良資産回收率,並積極爭取政府扶持政策,採取票據置換、減免稅、注資、資産剝離等方式化解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歷史包袱。
蔣定之強調,當前要切實加強風險管理,高度重視和把握業務發展與風險防範關係。要增強風險意識、危機意識和責任意識,及時準確把握經濟金融運行態勢,加強重大風險跟蹤監測,加大風險提示力度,引導轄內機構牢固樹立審慎經營意識,強化風險防範,確保健康平穩發展。要高度警惕不良貸款的反彈壓力,關注從緊貨幣政策對農業信貸投放總量的影響,關注産業政策對信貸投向的影響,關注頻繁發生災害對信貸資産質量的影響,禁止投放限控行業,限制投放非農行業,加大不良貸款清收、處置和核銷力度,確保不良貸款繼續“雙降”。要高度防止各類案件的持續高發,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對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嚴肅查處和嚴厲問責,及時督促進行糾正,切實防範因不執行制度而發生案件。
蔣定之指出,發展金融特別是發展農村金融,需要有一個公開、規範、和諧的外部環境。要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協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爭取地方政府更大扶持力度,遵循市場規律組織管理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協調地方政府大力營造良好的金融發展環境,從經濟環境、市場環境、法制環境、信用環境等多方面發揮好金融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