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進一步營造林改的社會輿論氛圍,國家林業局決定,自2008年7月至年底在全國開展林改宣傳活動。
國家林業局在日前發出的《關於加強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宣傳的通知》中強調,要充分調動和發揮中央及地方媒體的積極性,主動策劃,精心組織,採取多種形式深入廣泛地組織開展宣傳活動,不斷形成宣傳高潮,使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林改的部署安排、方針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的良好氛圍,為林改的穩步推進提供強大的輿論支持和精神動力。
通知説,本次宣傳活動要緊緊圍繞《意見》的主要內容開展,重點如下:
一、大力宣傳林改的重大意義。要從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著眼,宣傳林改對豐富和完善農村土地經營制度,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産力的重要作用;從促進農民就業增收著眼,宣傳林改對促進農民特別是山區農民脫貧致富,破解“三農”問題的重要作用;從建設生態文明著眼,宣傳林改對調動廣大農民造林育林的積極性和愛林護林的自覺性,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重要作用;從推進現代林業發展著眼,宣傳林改對發揮林業的生態、經濟、社會和文化等多種功能的重要作用。
二、大力宣傳林改的主要任務。圍繞林改涉及的明晰産權、勘界發證、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落實責任等6項主要任務,廣泛宣傳林改的各項工作進程,展示林改公正、透明;宣傳廣大林農參與、決策林改的典型,展示林改尊重農民意願;宣傳堅持依法辦事的先進人物和事跡,展示林改規範有序;宣傳分類指導取得的成效,展示林改符合實際。
三、大力宣傳林改的政策措施。廣泛宣傳各地、各部門在完善林木採伐管理機制,規範林地、林木流轉,建立支持集體林業發展的公共財政制度,推進林業投融資改革,加強林業社會化服務等方面採取的有力措施、積極政策及取得的成效,及時總結和推廣好經驗、好做法。
四、大力宣傳林改的進展和典型。宣傳各地貫徹落實《意見》,加快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工作動態;宣傳林改在促進森林資源增長、農民收入增加、生態環境改善、農村和諧發展的經驗和成效;宣傳廣大林農、林業幹部職工和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參與林改的典型,引導和促進改革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林改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林業的中心工作,各級林業部門要高度重視,把林改宣傳活動作為一件大事來抓,精心組織,週密安排,確保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