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有關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規定從2008年春季學期起,對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含縣城及其以下學校)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和與國家課程教科書相關的輔助學習資源。
通知規定,從2008年春季學期起,取消廣西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一費制”收費項目中的課本費和作業本費;對已收取2008年春季學期課本費和作業本費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要將收取的款項全部退還學生,不得衝抵其他收費。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自2006年開始實施。從2007年秋季學期起,廣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免教科書費用;住宿生生活補助標準有所提高,小學生和中學生分別提高到每天2元和3元;每名學生平均公用經費標準也有所提高,小學和初中分別達到150元和250元。
通知還要求,規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收費的管理,除收取寄宿生住宿費外,嚴禁收取其他一切費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得再以任何名目向學生收取涉及教材的一切費用,嚴禁向學生統一收費徵訂各種教輔材料。
另據介紹,根據國家的安排,廣西初定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