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遼寧省工商局再次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工商系統進一步採取多種措施,強化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的監管,全力保障奧運會期間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
此次發出的《通知》要求,突出重點區域,實施分類監管。第一類是瀋陽比賽場館、訓練場館、奧運官員、運動員駐地酒店和新聞媒體記者駐地酒店內部的食品經營者以及供應商;第二類是比賽場館、訓練場館、奧運官員、運動員駐地酒店和新聞媒體記者駐地酒店周邊1公里範圍內的食品經營者;第三類是瀋陽桃仙國際機場、瀋陽站、瀋陽北站、瀋陽故宮、昭陵、福陵、棋盤山風景區、瀋陽世博園等重點旅遊景點,以及太原街、中街等重點商業街區內及周圍的食品經營者;第四類是瀋陽周邊地區。
同時,強化對供奧食品供應商監管,嚴格準入。由瀋陽市工商局對供應商指定專人實行駐店管理,組織開展對供奧食品的質量監督抽查,全省其他地區加強食品質量檢測。加強食品市場檢查,規範食品經營行為,並完善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奧運會期間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記者 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