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市長江、嘉陵江、烏江流域汛期水污染防治及污染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重慶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全面開展了重點流域汛期水污染防治及污染企業專項整治工作。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主要有三個重點內容:一是對2007年以來,長江、嘉陵江、烏江及其支流沿江的新、改、擴建工業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排放涉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建設項目。對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産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必須責令停止生産或者使用,直至驗收合格。二是對轄區內長江、嘉陵江、烏江沿岸造紙、釀造、化工、印染、製革及制藥等重點排污單位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有毒有害化學品及危險品倉庫、固體廢物處置場和岸邊堆積物、“尾礦庫”等進行專項檢查,防止企業向下游集中排放污染物。對存在污染事故隱患的,限期整改;對有重大隱患,可能造成水體污染的,及時督促責任單位整改;對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生産項目、生産設施及工藝,及時報請所在地政府責令停業、關閉。三是嚴厲打擊超標準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企業,對屢查屢犯的企業採取“高限處罰”措施,並對違法排污行為拒不改正的,依法按日累加處罰。對長期超標排污、私設暗管偷排偷放、污染物直排、超標排入下水道危及城鎮污水處理廠安全運行、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收集措施不到位、存在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一律停産整治。對治理無望的企業和落後生産能力,一律關閉取締。對於違法排污造成嚴重損失、觸犯刑法的企業負責人,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還要求各區縣(自治縣)環保部門根據汛期主要水利工程調蓄水期主要河流流量及變化趨勢,有針對性地制定長江、嘉陵江、烏江汛期環境監測工作計劃、水環境保護預警和水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重點加強對飲用水源等敏感水域的水質監測工作,嚴密監控“水華”易發水域的水質變化。